网易科技讯 12月17日消息,据彭博社报道,持续了将近10年的苹果iTunes数字音乐保护(DRM)反垄断调查案今天终于有了判决——由8人组成的陪审团周二一致认定,苹果在2006年至2007年间,通过iTunes版权保护机制(FairPlay)限制iPod用户使用第三方音乐同步软件的行为并不违法。
根据美国《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一款对正规产品的改进并不能被认为是反竞争的,即使这种改进伤害了竞争对手的产品。
“一家公司没有法律义务去帮助竞争对手,这包括了要保证产品的可互操作性、向竞争对手授权或共享信息等。”北加州第九地方法庭法官Yvonne Gonzalez Rogers表示。
陪审团认为,苹果通过iTunes更新实现对第三方音乐同步软件禁用的行为,属于上述对正规产品的改进范畴。
此判决结果为苹果公司避免了最高可达10亿美元的罚金。
截稿时,苹果尚未就判决结果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