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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客网当选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时间:2014-12-17 11:20:03 来源:搜狐媒体平台作者:媒体人惜怡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12月16日,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成功召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民政局以及30余家发起会员参会。根据大会选举结果,最终产生了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单位,银客网作为重要的发起方当选为副会长单位,协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郭大刚当选为秘书长。

会上,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书记霍学文、北京市民政局领导高卫东等领导发表了重要讲话。其中,高卫东宣读了《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同意筹备成立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的批复》,指导单位领导发表了讲话。与会会员一致通过了《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章程》、《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选举办法》和《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自律公约》等文件。

根据《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是由网贷机构以及相关行业机构自愿联合发起成立的专业行业协会,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自律社会团体。协会接受业务指导单位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北京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章程》规定,协会将在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则的前提下,积极推到北京市网贷行业发展,主要举措将包括:实施金融产品实名登记制度,积极推进网贷行业的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研究提出行业规范和技术协议等;推进平台信息分级披露,增加行业透明度,建立信息平台;推进资金托管,会员授权协会从资金托管方提取交易纪录,以搭建行业信息互助平台;加强行业内部交流,建立交流平台,为从事网贷行业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投资融资、技术创新、企业信息化、资本运作、产业基金、对外合作、会议展览和培训活动等服务;推动建立网贷行业的统一风控平台、云风控体系,研究建立网贷平台的基础协议,进一步强化风险控制能力等。

与《章程》相适应的是,《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自律公约》提出:网贷机构需要按照协会有关产品登记的协议公开进行产品登记,积极推进实名制;网贷机构必须建立审计和法律监督制度,并定期向协会披露信息;网贷机构的运营资金与出资人、投资者的资金必须严格分离,委托第三方支付或者银行托管资金,网贷机构必须授权协会从委托第三方支付或者银行提取交易记录;积极完善交易监管体系,采取必要措施防范不法分子进行交易敲诈、洗钱、违规套现等违法犯罪活动;网贷机构在进行业务的宣传及推介时,必须尊重客户的相关知情权,对借贷相关风险必须及时告知客户,相关服务协会中应涵盖风险提示条款;产品的宣传应合理合法,不应夸大收益和保障,并须向投资人充分提示风险;网贷机构应积极与征信机构合作,支持建立涵盖借款人信息的征信管理系统平台,增加防范信贷风险能力等。

银客网总裁林恩民表示,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的组建对于整个网贷行业意义重大。网贷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多方的共同努力,保护投资人利益、打造良性的行业环境是行业发展的根基,因此,在行业监管细则出台之前,互联网金融自身必须强化自律,助推互联网金融进一步迈入正轨。

据了解,银客网成立于2012年,创始人及核心管理团队由来自腾讯、阿里巴巴、平安银行、民生银行等知名互联网公司及金融机构的资深人士所组成,致力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经营性融资需求,同时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安全、便捷、高收益的互联网投资理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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