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市场的搅局者互联网打车服务又有麻烦了。
12月24日,上海市交通委副主任杨小溪表示,滴滴专车是黑车,营运不合法。同日,山东省淄博市交通运输部门也就滴滴专车即将登陆淄博一事首次表态:任何私家车、社会车辆等非正规出租车辆,通过任何打车软件从事出租客运均属非法行为。消息一出,一时间引发众多类似专车服务平台的关注。据《重庆时报》报道,本月17日,已进驻中国的美国叫车软件Uber(优步)在重庆一培训点遭查处,被交通管理部门定为从事黑车经营活动。
被指和正规出租车抢生意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互联网打车服务与地方交通监管部门早有“不和”。今年4月下旬,滴滴打车就曾因数据接入问题与苏州客管处 “对峙”——滴滴打车因未接入苏州当地的出租车电召平台而被禁用,苏州客管处当时称,只要打车软件愿意接受统一监管,随时都欢迎;但滴滴打车回应称“当地电召平台技术落后”,并建议苏州推广“北京监管模式”。目前北京市交通委实行的“只监管,不调度”的打车软件监管模式备受关注。
12月初,为探访“黑车整治情况”,22名上海市人大代表进行了自费暗访,在24日专题情况报告会上,有代表提到滴滴专车是否属于黑车,杨小溪明确回应:是黑车,营运不合法。同日,《齐鲁晚报》以《滴滴专车还没开始呢,就结束了》为题,报道了淄博市交运部门就滴滴专车即将进入而召开的新闻通气会,首次表态任何私家车、社会车辆等非正规出租车辆,通过任何打车软件从事出租客运均属非法行为。
上述做法深得出租车行业人士认同。有出租车行业人士表示,出租车的营运需交纳一定的管理费用,并接受公司管理和行业管理部门的严格监管。相比之下,这些借助打车软件平台的“专车”不承担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疏运服务,也无须交纳出租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成了变相的“黑出租车”,而且一不需要营运资质,二不受行业监管,与正规出租车抢生意,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出租车司机作为互联网打车软件曾经的拥趸,也已感觉到来自打车软件专车服务所带来的威胁。
据《第一财经日报》此前报道,由于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捆绑专车、打车两种服务,而且打车需求常被引导到专车服务,南京300多名出租车司机11月公开表示将联合起来抵制滴滴、快的对营运市场的破坏;不仅仅是南京,对于打车软件公司把客户流量导给专车的不满成为当下出租车司机抱怨的重点,有些出租车司机担心“无顶灯、无计价器、无归属公司、无工牌、无交通营运资质、无道路运输资格甚至无培训无监管的专车,像一条条饿狼一般,紧盯着日均数十亿元全国的士市场的现金流”。
事实上,在滴滴、快的探索专车业务之前,商务租车市场上已经聚焦不少企业。其中,在国际市场上,名声最大的是正在积极拓展中国市场的打车软件鼻祖Uber。
Uber对自己的定位是“为乘客提供一种更高端、更私人的出行方案”,主营业务是“私家车”式订车服务和空闲私车预订服务。而Uber从一开始就明确从每次租车费用中收取佣金来盈利。但是据《重庆时报》报道,本月19日,Uber在重庆一培训点遭查处,被交通管理部门定为从事黑车经营活动。
滴滴称从不和私家车签约合作
昨日(12月25日),滴滴方面就此事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作出回应称,滴滴专车是一个移动出行的信息平台,只和依法运营的汽车租赁公司和劳务公司签约,从来不会和私家车签约合作。滴滴和所有的合作公司都依法签订了合同,和没有服务规范、没有定价标准、没有安全保障的黑车是截然不同的。滴滴专车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信息平台,强大的信息服务能力会对每次服务全流程进行记录,以保证有据可寻。
此外,滴滴特别指出,部分地区对专车的误会其实只是重申私家车不得进行非法运营的相关规定,并没有否认商务专车的模式。各地的政策事实上已经肯定了移动互联网平台商务专车模式的合法性。滴滴方面还转述了交通部11月27日记者会上的说法,“应该坚持‘以人为本、鼓励创新、趋利避害、规范管理’的原则,鼓励并规范出租汽车和汽车租赁服务模式创新”。滴滴表示,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和互联交通的大趋势下,过去的交通都是相对封闭的体系,人们的出行方式都是各自独立的 (比如,公交出行、私家车出行、自行车出行、地铁出行等),但现在因为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兴起,出现了滴滴这样撮合服务的平台企业。
近日,滴滴打车副总裁朱平豆在回答有关滴滴专车问题时则指出,专车是否有运营资质是一个老问题,相对于出租车而言,专车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无法完全套用出租车的法规来对其进行要求。专车是一个新生事物,在国内还没有发展起来,过去也没有一些相应的政策,法规来对其专门进行分类。目前在一些城市,人们更多的是用出租车的标准来看待它,所有的城市的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没有一家提出一个新的法规,都是在对过去的法规进行重申。
业内:管理不代表一定要禁止
澎湃引述一号专车CEO李祖闽的说法称,目前全国出租车行业的整体满足率是60%左右,每天的订单量是3000万单,这意味着每天还有2000万人次想打车却打不到车,供给远低于需求。
按照目标受众的定位,从打车软件到专车服务,实现的是功能性代步出行到体验性租车服务的升级,商务租车的出现是对普通出租车市场的积极填补。不过,在没有长期市场良性运作的信任背书情况下,商务租车始终被贴着 “非法营运”和“黑车洗白”的标签。
今年8月,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曾下发《关于严禁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营运提供便利的通知》,对租赁汽车、私家车等进行严格界定。严禁私家车辆或其他非租赁企业车辆用于汽车租赁经营,而且汽车租赁经营者购置车辆须向监管部门申报备案。
在公开回应中,互联网预约车服务平台“易到用车”方面强调没有将自己看做 “租赁企业”,而是定位于“提供出行服务的垂直信息平台”,公司“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了用户获得租车及驾驶服务的效率和速度,并要求平台上合作的汽车租赁企业按照有关行业管理要求规范经营”。
事实上,对于这样的政策风险问题,成功覆盖全球40多个国家170多个城市的Uber显然更有经验。在中国,为了规避政策风险,Uber选择了一条游走于政策边缘的路径——由租赁公司提供车辆,劳务公司提供司机,由Uber进行专业培训,通过三方合作来实现合法化运营。
对此次滴滴专车在上海被定义为“黑车”,一位业内资深人士认为,一方面,新模式的创新遇到传统旧规定的束缚,限制了创新在中国的发展;另一方面,租车时,司机和乘客的安全需要更多保障,可通过保险等介入引进更多力量。在行政手段上,管理不代表一定要禁止,应该让租车成为缓解社会出行矛盾的一个补充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