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互联网金融”在中国诞生伊始,有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根本属性的讨论就从没有间断过。它的本质究竟是互联网还是金融?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看法。阳光宝利市场研究部认为,这些看法虽各不相同却又各自相同。各不相同的是,每个人得到的答案都或多或少有差异;各自相同的是,每个人最终都会把“互联网金融”归类为互联网或金融两个行业其中之一。
正是在一开始就有人将这一特定商业模式定义为“互联网金融”,因此后人在其核心属性的讨论时,才会围绕着其核心是互联网还是金融的二分法进行讨论。但是有没有人质疑过,“互联网金融”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阳光宝利市场研究部可以大胆假设,首个提出“互联网金融”这一概念的先驱不是互联网行业人士,就是金融行业人士,这两个行业基本是目前最难以理解的行业,互联网行业瞬息万变,没有人能看跟得上它的节奏,只理解这一行业的一鳞半爪,就足以称为权威了。而金融业本身属于社会学科,无论什么理论都无法严谨证明,各种新理论层出不穷,每个人都只能亦步亦趋的跟随其后,根本不用谈什么真正的集大成。正是这么两个高深的行业,现实中不可能存在一个人能两者兼通,能通一者已经足以惊为天人。所以,无论某个人或某群人提出了“互联网金融”这一概念,都是建立在至少对其中一个行业并不理解的基础上。这种情况下“互联网金融”的概念是否正确或严谨,就非常值得怀疑了。
以P2P为例,P2P实际上与传统互联网与传统金融都有很重大区别。假设我们认为“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是互联网,那么互联网的核心评价指标是什么?是流量。是PV、独立IP访问量、停留时间等等一系列数据指标。但是这些指标对于P2P网站的意义在于什么?和传统互联网一样,这些值越高越好?传统互联网一个PV就代表一次曝光量,就代表一次广告收入,而对P2P来说,只要不达成交易,PV值对网站没有任何价值,更可怕的是,高PV背后隐含着什么危机?是挤兑?是疯狂债权转让?是投资人看到负面新闻了上线核实问题?是投资人每天打开无数次网页但是就是抢不到标?很明显,P2P网站的评价指标与其他网站差异非常巨大。同样,从用户网站使用动机上看,用户使用传统网站的主要诉求是信息获取、交流和消费三大需求板块,而使用P2P网站的诉求则是获取财富,动机也与使用其他网站完全不一致。所以综合来看,P2P网站确实是使用了互联网技术,吸引了互联网用户,也可以使用互联网营销方式,但是除此之外,其与传统互联网的关系不是很紧密。
那么,如果我们认为P2P的核心是金融呢?根据盛传的银监会行业监管的四条红线来看,P2P不能有资金池,不能提供担保,不能做信用中介,也就是现金点对点直接传输,P2P平台碰不到钱;为借款人做信用背书;借款人的信用要通过征信报告或者未来其他第三方征信平台提供的信用信息进行信息匹配并公示,平台本身不做信用评级。这么来看,P2P平台与金融之间的关系并不大,只是提供一个资金信用交易平台,正如现在淘宝之于实体商品一般。
所以从P2P平台的分析案例来看,无论将“互联网金融”的核心归结为互联网还是金融,都不准确。阳光宝利市场研究部认为,它实际上更像是一个全新的体系,只不过人类向来习惯于在认识新事物时,在新事物身上寻找与自己熟悉的老事物相类似的特点进行映射,以便让自己减少对新事物出现的不适应感和更快理解其特征。当P2P等新兴商业模式降临时,好事者就发现这些模式是通过互联网实现的,而且与金融相关,因此将其命名为“互联网金融”来方便自己理解。这一名称目前来看已经不太可能更改,但是我们必须明白,“互联网金融”这五个字是一个整体,不能拆开为“互联网+金融”,这是一个基于现代互联网科技与金融服务需求新生的行业,断不能以互联网或者金融的片面评价或思考。相信很快所有人都会停止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是互联网还是金融的讨论,正如现在没有人会再讨论电子商务的核心是电子还是商务,社交网络的核心是社交还是网络一样,因为它们只是它们自己,其他谁也不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就是互联网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