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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为何骗你没商量?

   时间:2015-01-05 09:58:23 来源:百度百家作者:小郝子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1月4日下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视察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提到“普惠金融”,言语间,对之寄予厚望。然而,现实中,最早将“普惠金融”概念带入国内的P2P网贷,却正经历水深火热。

用总理爱看的《旧制度与大革命》话说:“世界上……这些事物让人无法理解,有德者无才,有才者无名……把笃爱自由与蔑视法律视为一事,良心投射在人们行为上的,是暗淡的光,一切事情,不管是荣辱还是真伪,好像都无所谓可与不可了。”

截至2014年末,P2P网贷的贷款余额已超1000亿元,此时,商家清账,资金趋紧,股市狂飙不止、银行信贷收缩、经济周期下行,P2P面对兑付高压,多个平台东窗事发。

网贷之家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问题平台暴露超过200家,仅去年12月,就达92家,超过2013年全年76家的数量。69%的问题平台因为提现困难而曝光,部分平台已经酝酿成“跑路”态势,确定“诈骗或跑路”类问题平台占比达25%。问题平台的平均运营时间达7.8个月。其中,运营时间超过1年的平台达22家。特别在临近年关的几天,相关问题更集中爆发。

的确,P2P行业仍处于“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的“三无”状态,制度和监管存在缺失。所以,借贷项目逾期、展期不计其数,加上资金实力和风控能力较弱,一旦发生负面消息,极易导致挤兑、资金链断裂。与此同时,P2P年成交额2500-3000亿元,各路资金不断涌入……这样的反衬下,更凸显P2P的阴暗面。

行骗道中道

P2P的征途是星辰大海,玩家们更是龙蛇混杂。P2P左手吸金,右手放贷,典型的金融中介属性,互联网实现高匹配效率,本可以为手有余钱的小投资者,寻找资金增值的新路;又为拿不到银行贷款的小微企业或个人提供借贷头寸。可偏就有人,要将其玩出“庞氏骗局”的味道。

“相当数量的平台都做过假标、自融。”一位国内最早从事P2P的老玩家告诉小郝子。也就是说,为了将P2P平台撑大,很多玩家,在其平台上公布虚假的融资项目,用极高的收益率为自己做局——通过账户的辗转腾挪,与关联企业的勾兑,做大融资交易量,不断吸引新的投资人入局,资金面充裕了,既可借新还旧,又能做大声势,引发投资人关注,诱导更多好的贷款项目加入平台,进而制造虚假繁荣。

就像最近陷入麻烦的某P2P平台,有业内名人为之站台,之前“满标速度以秒计,每天几百万的标瞬间就满。想提前约标,至少有300万元的投资资金。”在业内也是红极一时,但突然之间,却宣称贷款企业逾期还款,陷入危机。

实际上早在去年4月就有业内人士撰文,怀疑其平均接近30%的利率中间有猫腻,即便是高收益的票据业务也难至此水平。而名人却回应,平台所做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票据业务,其中涉及复杂的再质押等手段,反正赚钱的金融手法就是不透明,总结起来是:“大众看不懂,但我们就是任性地赚钱,就是能覆盖高利息”。一副爱信不信的牛掰样,反而吸引到更多投资人投身其中……即便其中的资金有部分流向老板妹妹的公司。

因为那些人被“银行承兑”的保障冲昏头脑,却不知市场上作假、篡改、克隆之强,连专业人士也有难辨真假。而另一些人却迷信看上去完美的担保制度,却不知它可能是障眼法——担保公司很多是与P2P平台关联的人成立,注册资本虚高,实际资本有限,一旦发生风险,根本无法兜底。

实际上,如今,高利率的平台,都或多或少有些问题。要不就是诈骗,要不就是缺乏可持续性。仔细看看,宏观大势进入降息周期,资金潮涌,加上股市开始向好,P2P这种变相向投资人发行债券的模式,必定随行就市,其平均年利率将下滑到最高15%左右(票据类6-8%比较合理)。资本逐利,市场博傻,此时,还梦想着20%以上低风险、高息的人们,只能说是太傻太天真。用名人背书,加上看似完备的保障体系、制度,骗的正是那一知半解又被激发出贪欲的人。

监管难上难

那为啥监管没有及时上马,以至于P2P老板们跑路越演越烈?其实,非监管无心,确实因为力所不及。

从2014年初,监管部门就已经在各个场合表达了相关监管方向和思路,即要对新生事物鼓励创新,但又要适度监管,不能搞一刀切,避免“一管就死”的困境。在此前提下,只定下两个底线是不能碰:一则,不能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非法集资;二则,不能有资金池。

现在看来,央行、银监会不断召开调研会议讨论相关监管问题,许多P2P行业的代表的也纷纷参会标的各自述。另据相关媒体和业内人士表示,从顶层设计层面,监管的基本框架已经制定完毕,只待合适的时间公布。可是,却出现多家媒体和平台在各种场合宣称,监管规则的出台一定会使得大部分平台倒闭,即便这样的猜测不合实际,也不合时宜。

其实,在小郝子看来,目前,监管意见在短期内还很难出台,毕竟整个市场还处于发展初期,新生业务和模式不断推陈出新,监管还需要认识和观察的过程,它必须有时间的累积。如今近2000家P2P平台,新问题不断爆出,实际监管成本居高不下,这样的情况下,盲目出台监管意见,结果,很可能导致执法成本高、监管难、取证难——你说,小贷公司摇身变为P2P,立马就突破了行规:能放贷的钱便可超过其注册资本的1.5倍,它违法么?又该如何下手监管?倘若“下手较重”,甚至会有不少平台,或真或假地集体恐慌,借此机会加速恶意跑路,“跑跑族”更加壮大,最终留下更多遗漏问题难以解决。

在2015年,即便监管指导意见出台,其更大的意义还是框架性质,其落地的实效也有待观察。一个市场的健康繁荣发展要指望一纸行政命令?那也是醉了。指导意见的出台只是对这个行业发展的初步规划,并不能直接干涉到平台的具体运营。

此外,是否有非法吸收过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私设资金池更是难以界定。当前,相关判断标准,在法律实操中,还只能以事后监督为主:即当出现了挤兑风险、跑路风险的时候,公安机关才会认定是否属于非法集资。同时,大部分投资人面临平台倒闭风险是没有任何预期和预防能力的,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所谓“让大部分平台倒闭”的监管想法,着实不足取,它是对投资人的权利不负责,也是对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的不负责。

所以,综合来看,P2P行业缺乏有效监管的状态或许还会持续一段时间,市场还得靠自律,只有指望投资人在一次次血的教训中,逐步完善风险意识,待时机成熟,政府看得见的手的作用才能发挥真实的作用。对投资人而言,这又是一个漫长的煎熬。“劣币”将持续存在,“良币”必须辛苦坚持,等待退潮时,裸泳者们退场,投资者们的春天才真到来,在此之前,骗与被骗的故事还将持续上演。

套用那句老话,投资有风险,网贷须谨慎。否则,对您而言,“P2P传奇”就像《武媚娘传奇》一样,胸(凶)多吉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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