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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快的合并的可能性有多大?

   时间:2015-02-13 10:20:50 来源:互联网作者:卞海峰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打车领域两大巨头滴滴打车、快的打车即将合并,合并后成立的新公司估值超60亿美元。消息还称,两者合并后将结束两者当前的恶性竞争,即两者当前重金补贴司机与乘客的价格战,两者合并后的新公司可以完全占据打车市场主导地位。

稍早一些时候,也曾有过相似的报道或消息传出,只不过报道的主角是滴滴打车与易到用车,以及刚刚被百度拿下的Uber与易到用车合并,不过事后都已被双方否认。这次也是如此,快的打车CEO陈伟星在其朋友圈中对于该报道给予否认,滴滴打车的投资人也对该消息进行否认。

但很快昨天又有海外权威媒体也参与了传闻报道,称谈判进入尾声,在关键条款上焦灼。这场舆论迷雾,究竟是闹剧,还是欲盖弥彰?

从市场无风不起浪的传统来看,两家正在商谈合并的可能性极大,但是最终能够达成合并的可能性却极小。

在这场看似闹剧的背后,更像是一双无形的手在推动这个产业产生一些结合,其所谓的合并则更像是欲盖弥彰。那么两家公司结合背后受益方是谁?

最可能是少数即得利益的资本受益人在推动,最终达成可能性极小

从目前来看,如果两家企业结合,其受益方主要是操作该项目或同类项目的财务顾问机构(含真正要出售的竞争对手),以及两家公司早期的投资人。

操作该项目的财务顾问机构获利逻辑非常清晰,而操作同类项目的机构获利则需要解释一下。假设Uber想收购易到,但当前局势下易到在用车(非出租)市场的市场地位还算不错,则不会答应百度的邀约,如果Uber利用滴滴与快的合并的消息向易到施压则很有可能促成交易,当然这只是一种假设。

由此可见后者的可能性不大,同时打车领域正值风口浪尖。无论是滴滴打车去年的7亿美金融资,还是快的打车今年由软银领投的6亿美金融资,都可以看出资本市场对其的青睐程度,这种时候套现的可能性不大,毕竟用车领域当前的发展还算不错,所以说这双无形的手极有可能是某家财务顾问机构。(关于双方的融资,可以参考钛媒体此前报道《快的打车完成新一轮6亿美元融资,专车们继续烧钱大战》)

另一方面,快的打车与滴滴打车当前不可能能达成合并的原因,还在于其双方背后的“支持者”阿里与腾讯。众所周知,这两家企业当前正在进行激烈的“红包大战”,且争的面红耳赤,甚至双方不惜牺牲用户体验屏蔽对方的链接。如果真像传言那样,未来滴滴打车、快的打车将融合支付宝与微信支付两种支付方式,当前也不至于争成这样。

而合并就意味着各自长期要建立的生态围城将一步步打破、打通,但这样的可能性也非常小。此前钛媒体有文章《巨头生态之战的本质,就是封闭》也有逻辑非常清楚的论述。

中国形成了所谓生态的企业,最早是阿里,目前也只有阿里与腾讯。百度没有,小米也没有。微软是生态,诺基亚就不是,因为所谓生态的非常重要的特点:有太多的人,在依靠你活着。所以生态必须有一个中心,而且,只能有一个中心。这也就意味着,他必然在开放的同时又走向封闭,这就是生态护城河,或称为星系。

所以说这极有可能是少数利益者欲盖弥彰之举,总之滴滴快的合并的可能性极小。

用车市场的价值并不止如此

其实在我看来,出行是一个很大的市场,其价值并不亚于微信这样的社交诉求。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论来看,衣食住行则是人生存之本,是第一个需求层次,与微信这类的社交需求相比,其对于人更为迫切。所以我们不能忽视它的价值,再从使用频率来看,其甚至可以作为“用户入口”使用。

再从滴滴打车、快的打车当前的战略,以及发展轨迹可以看出,这两家企业想要的远不止现在如此,或许他们所需的就是连接一切与出行相关的服务。

当前可见的是,出租车用车与商务用车市场,未来并不排除这两家企业将会涉足现在较火的代驾与团体用车(含拼车),甚至所有出行市场。

可能很多人关心的政策问题,我想这最不是问题,特别是在滴滴、快的、易到等进行大额融资后,政策将不再是问题,否则那么多钱也不敢进来,毕竟这样博弈的成本太高,要知道这些投资机构的风控部门可不是吃干饭的,他们会尽量控制博弈成功的概率。

譬如在专车领域,他们都在使用的“挂靠”(即互联网企业、私家车、租赁公司、壳公司的四方协议),易到用车更承诺私家车主,若在使用易到过程中,被相关部门查处,一切损失由易到赔偿,可见政策是如此薄弱。

至于变现也不是问题,当出行市场的竞争趋于平和后,他们完全可以向司机收取服务费用,最简单的就是淘宝那套方法,向B端售卖服务,从而提升B端订单量与成交量,也可以尝试向C端收费,提升B端响应与价格优惠,更可以扩大当前的盈利模式,直接售卖“广告”,总之变现的可能很多。

不仅可以连接出行相关,还可以尝试与其他商业进行连接,而这正是微信当前所不具备的。即使微信一直尝试商业化,也无法改变用户对微信的认知,以及用户在O2O方面的使用习惯。就像我们习惯用大众点评寻找美食一样,一旦习惯养成,除非致命性的产品失误,否则在产品差异不大的情况下用户不会轻易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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