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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异的P2P网贷:别把问题都推到监管身上

   时间:2015-03-18 11:35:21 来源: 创事记 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本来,今年315晚会传说有几个靓点,包括大众汽车和P2P网贷,但是真正播放的时候,这些传说中的栏目并没有出现。不过,树欲静而风不止。今天,新闻媒体爆出“里外贷”的问题,这家名义P2P贷款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立案调查,相关涉案人张杰、高琴、孙友卫等人已被抓获。

P2P其实去年经历过一轮跑路潮。涉及钱的东西都是利润丰厚,从业者无数,各种问题都被归结于管理问题,但是有人考虑过这个东西从本质上就有问题吗?

P2P贷款的实质

P2P贷款往前追溯,可以追溯到民间借贷。在中国,金融业长期以来都是严格管制和垄断的,储蓄和放贷都是商业银行的业务。

早期的民间借贷是纯粹的中介公司,收取手续费,借贷双方见面,办理房产抵押等担保手续,抵押价值甚至比银行抵押贷款控制的还要严格。这是风险比较低的业务,利息也并不太高。

而随着业务发展,民间借贷逐渐开始建立资金池,高利率吸引投资,自己去放贷,这就涉及违法和高风险。

早在80年代,高息吸收公共存款,借新债还旧债,差不多就跑路的人就大有人在,当时都是枪毙的。

社会是有平均利润率的,超额利润还能稳稳赚到的主体,不缺融资渠道,所以不需要向个人融资;向个人融资许以高利率的,除了从事非法行业,只有借新债还旧债一条道路。

后来民间借贷大规模崩盘,就是因为资金链断裂,借不到新债换旧债。

而P2P早期和民间借贷是类似的,也是收取手续费。但是糟糕的是P2P并不能像早期民间借贷一样提供足额的担保,只能让担保公司来担保。

担保公司的承担能力是极其有限的,100%担保完全超过了担保公司的能力,而P2P公司只是一个平台,本身是有限责任,也无力承担风险。就算其背景庞大,P2P公司也是有限责任,不可能无限偿付。

所以投资人实际上是没有保障的。

变异的P2P平台

本来P2P贷款是一种没有足额担保高风险贷款,有风险但是谈不上骗局。

但是一些P2P平台开始做手脚,P2P就完全变了味道,这次被抓出来的“里外贷”属于关联交易,P2P融来的钱给了关联的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和P2P平台是同一控制人——这等于把投资者的钱直接划到自己名下,就是变相的高息揽储。

还有一些P2P建立起来自己的资金池,高息吸引投资者加入,而投资者对这个资金池没有监控能力,P2P平台可以随时卷款跑路。

这些手法就不是高风险问题,从开始就完全是骗局,目的是高息骗取投资者的金钱。而投资者多被高息优惠,没有分辨能力,损失惨重。

天上掉不下来馅饼

P2P贷款从本质上看,与银行的信用贷款并没有什么不同。银行也会有坏账问题,所不同的就是银行的利率更合理,银行有国家的隐含担保。

其实,银行曾经也有过严重的坏账问题,但国有银行的背后是国家,拥有货币发行权,拥有足够的资产,因此银行的风险就不是风险。

P2P平台不是银行,他们背后没有承担无限责任的国家。在对借款人审核方面,P2P平台也很难比银行更专业,即使P2P没有恶意,全力维护借款人利益。其坏账率也未必比银行低,况且一些P2P贷款平台本身就是为了诈骗而设立的。

低风险的P2P要求平台本身有雄厚的资金,随时可以承担赔付责任,并且有义务和意愿承担这个责任,它还必须有丰富的数据,可以判断借款人的信用和偿还能力以及偿还意愿,降低坏账率,不幸的是,目前这种P2P平台目前凤毛麟角。

所以,对普通投资者来说,要警惕任何所谓高息的诱惑,高息背后基本都是陷阱,无论它挂着互联网或者其他什么光环。还是一句老话,天上掉不下来馅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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