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在第五届北京国际电影节期间,“好莱坞电影大师班开幕仪式暨大师班论坛”在中华世纪坛举行。来自全球优秀的电影投资者、制作人、导演、发行方等专业人士参与论坛并就中国电影市场未来发展展开讨论,优朋普乐董事长兼CEO邵以丁受邀参与论坛,他指出受互联网经济的影响,未来电视机屏幕或将成为电影发行渠道中唯一的互联网发行窗口。
作为中国互联网电视行业的从业者,邵以丁认为互联网+电影这一背景下,互联网对传统电影市场的影响分为三个层次:
首先,对电影制作领域的影响。
邵以丁认为,互联网对电影制作领域带来的是改变,总体来说是美好的,无论是其带来的众筹模式等资金筹集方式,还是来自互联网或者粉丝的IP等,整体而言都是积极向上的。而且,未来还会有更多好的模式产生。
其次,对电影宣传贡献颇大。
“电影从业者从互联网上获得的最大收益,是来自于电影宣传环节。”邵以丁说,如今,中国所有的互联网媒体包括视频网站,对电影行业的价值贡献,主要还是体现在宣传上面,大家可以通过互联网将电影相关信息迅速传递到目标观影人群。
第三,对电影发行模式的改变。
“坦白来讲,互联网基于电影发行,还没有形成一个真正的共赢模式。”邵以丁指出,目前电影院线在播放电影之前,是不需要提前向出品方付钱的,而是通过对用户付费进行分账达到共赢,两者之间是一种紧密互补的合作关系,是一种健康的商业模式。
在中国,互联网对电影的发行的影响是基于三块屏幕,PC端、移动端和TV端。然而,目前来看,基于互联网的视频网站和视频购买方,并不是电影出品方的所谓的共赢伙伴,某种意义上来讲,他们只是电影出品公司的客户,因为虽然他们花了大量的钱将电影版权买来放到自有平台进行播放,却并没有赚到钱,相反,还要承担一定的亏损。比如,中国排名前三的视频网站,每年都要承担至少10亿人民币的亏损额,而且这个数字也在逐年增长。邵以丁说,目前,为这些亏损额买单的并不是视频网站本身,而是站在其背后的资本市场。
视频网站并未与电影出品公司形成诸如电影院线与出品公司的那种健康共赢的合作关系,其根本原因还在于PC端和移动端并不是电影的刚性需求窗口。
邵以丁指出,电影是一个在声音和画质等方面品质都非常高的产品,从未来来看,互联网电视这块屏幕将成为电影发行渠道唯一的互联网发行窗口。互联网能够真正对电影内容产生发行价值的屏幕;或者说在中国,电影要基于互联网完成变现,一定是在TV这块屏幕上。
基于互联网电视的电影二次发行完全可以实现
Netflix最新财报显示,目前,Netflix已经拥有超过六千万的在线用户,可以说Netflix的模式在美国是成功的,但是在中国,用户付费这种模式并非是唯一的商业变现模式。
邵以丁说,“多年来中国用户已经‘被养成’免费观影习惯,然而我们通过后台测算分析得出,一个广告商为一个月度活跃用户贡献的ARPU值和一个用户为买一部电影所产生的APRU值贡献是基本一致的,因此,广告商通过广告的形式来实现内容价值和用户主动付费产生的价值,贡献是持平的。”
由此可见,当互联网电视机屏幕的用户形成一定规模时,电影产品在TV端的二次发行,是完全可行的。邵以丁认为:预计明年,互联网电视屏幕将真正实现与电影发行方共享商业价值。他希望基于互联网电视屏幕“院线”,能够跟中国传统院线发行渠道一样快速成长,带给电影市场更多变现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