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歌:如果迅雷主营业务仍是视频,卖给小米是它最好的选择
昨天迅雷CEO邹胜龙发表一篇英文文章,但是他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跟雷军秀自己的英文水平,而是为了对《福布斯》杂志网站的一篇专栏文章提出澄清。这篇专栏表示,迅雷现在进行的业务模式跟小米的需求非常契合,因此,现在迅雷被小米收购的可能性正在上升。
这篇专栏的作者是阳歌(Doug Young)。他是一个在中国工作的美国人,他现在在复旦新闻学院。在给福布斯写专栏之前,他曾经是长期的路透社记者。他并且开设有微博和微信公众账号,并有自己的网站。
我是在三四年前在网易工作的时候认识他的,那个时候我是负责联系科技专栏作者的,而现在我自己成为了专栏作者——当初自己所服务的对象。阳歌当时也把自己的专栏同时发表到网易,我就负责联系他撰写新专栏和发表稿费的事宜。
尽管此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没见过面,但是这件事发生之后,我看到了这个熟悉的名字,结果发现我们之间的交谈,就好像昨天才见过面一样自然。因此以下就是我们的对话内容。
L J =书航 D Y =阳歌
L J:迅雷CEO邹胜龙否认了你的假说,你当时在文章当中认为小米会买下迅雷。我觉得即便如此,仍然有一些比较有趣的点可以挖掘。
首先,迅雷有长时间的被雷军和小米支持的历史,是所谓“雷军系”的一部分,所以为什么你觉得是现在——而不是其他时间——对迅雷来说是卖掉自己的合适时间点?
第二,迅雷的产品线,对于小米来说具有吸引力,它具有互联网的基础设施资源,也有一个内容平台,可以对小米的生态圈有帮助。但是,小米并不是对所有自己需要的公司都会采取收购的方式,就像邹胜龙所说的,“收购从来不是小米的风格”。所以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第三,让我们直截了当的说,你认为邹的回应是否在“撒谎”?
DY:哈哈,我并没有意识到我的文章会有如此大的影响力!我现在来回答你的问题。
我觉得现在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卖出时机,因为在整个系统当中的金钱已经足够多,足以用于收购。这就是为什么在美国上市的很多中国公司都在准备私有化。
其次我认为,对于视频企业来说,要养活自己很困难,优酷土豆就是一个例子。
第三,我觉得小米应该会很乐意有自己独占的内容提供商,因为他们和乐视正陷于拉锯战当中。
我觉得雷军想要的公司元素当中,视频元素是非常关键的,因为他觉得自己受到了来自贾跃亭的很大威胁。
L J:以上说的很对,但是迅雷有可能依然不卖,尽管小米想买。如果没有双方都同意的话,合约是无法签署的。
现在迅雷比起说是内容提供商,更不如说是一个内容分发网络(CDN)的提供商,所以邹可能不太会担心他的未来。
DY:没错,但是每一个人都有他的心理价位,雷军可能会给邹一些小米的股票——现在这比迅雷的股票值钱的多。
L J:你的意思是说,邹可能只是在抱怨小米开价太低,他无法接受吗?要是这样的话,我们可能只有听雷军自己的声音,才能判断这个交易的可能性几何。
DY:可能是这样的,而且中国的公司创始人有时候过度骄傲了。他们可能即使会看见自己的公司慢慢死掉,也不会卖出去。当当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LJ:这种事情之前曾经发生过。我记得搜狗的王小川曾经选择和腾讯合作,就是因为怕受到奇虎的强力控制。当时几乎每个人都觉得搜狗可能会跟奇虎在一起,而王小川让我们大家都吃了一惊。
说回到当当,我最近几个月都没有听到他们有什么动静。
那是否有其他的可能性?比如说,迅雷继续撑几个月时间,最终会卖给第三方——而不是小米?
DY:我恐怕现在不会再有其他什么公司愿意买迅雷,它并不是比较强势的视频企业,而BAT三家每家都有视频资产。
L J:好吧,你依然觉得迅雷现在更多的是一个视频公司,而不是基础设施公司,而迅雷很想让人们觉得它是后者。所以迅雷的资产是视频内容为主——这一点能否在,比如说,迅雷的财报当中得到体现呢?
如果我们相信迅雷现在仍然以视频为生,那么确实,它处于危险的境地。不然的话它应该还有机会。
DY:实际上我并没有很密切地观察他们,所以,可能比起你来,我确实不是更了解他们最新的商业模式。
L J:其实就算迅雷现在主要在忙CDN业务,他们仍然面临来自现有的大型CDN提供商的强力威胁,所以不管他们选择哪条路,事情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但是如果不说到视频问题的话,邹胜龙就有更强的信心能够让迅雷保持独立运行。
而且如果他不点头的话,小米就很难强迫达成交易。——这是我个人的意见。
DY:没错,尽管小米会在迅雷不愿意的情况下,决定寻找另外一个视频合伙人,这对于迅雷来说不会是好消息。
不管怎样,一切都只是猜测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