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消息,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搜狗诉360不正当竞争案做出一审判决,360被判败诉,并赔偿搜狗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
这一诉讼,最早可最追溯至2013年中秋。搜狗称,在腾讯战略入股搜狗后,360立即针对搜狗实施大规模不正当竞争行为,利用其安全软件的权限强行篡改用户的默认浏览器设置,近16%搜狗浏览器用户受到波及。搜狗于2013年9月25日向西安中院提起诉讼。
诉讼中,360称原告主张的“360安全卫士”阻止用户将搜狗浏览器设置为默认浏览器,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重合;默认浏览器被修改成为360安全浏览器,存在两种可能的解释:一是搜狗浏览器自身存在错误;二是搜狗浏览器主动将360安全浏览器修改为默认浏览器。在搜狗自身浏览器存在错误情况下,用户通过“360杀毒”软件选择修复,恢复系统默认设置行为是正当行为。
法院经过审理则认定,360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篡改的行为包括:在360杀毒软件修复安全威胁的过程中,将用户默认浏览器由搜狗浏览器篡改为360安全浏览器;在用户将搜狗浏览器设为默认时,即使点击360安全卫士弹窗中的“允许修改”选项,却仍违背用户意愿,将360安全浏览器设为默认。
鉴于以上事实,法院判定360违背用户意图,强行篡改默认浏览器的行为已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并严重损害搜狗的商业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