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旗下自媒体矩阵:

“坚果”商标如何三步成就罗氏情怀

   时间:2015-08-28 15:33:07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2015年8月25日19:30,老罗带着他的团队—“披着硬件外皮的软件公司和互联网公司”,在上海发布了具有独立于Smartisan T1的新手机产品——坚果。有人戏谑,这不是搬起“锤子”砸自己的“坚果”么?

不得不说,老罗的独树一帜的幽默和另人刮目的坦白,让“情怀”这个标签成为老罗脸上撕不下来的独家商标。从SMARTISAN公益基金失之交臂的.org同名域名和为什么选用“坚果”作为新产品的商标名称,老罗花了极其宝贵的发布会三分钟来讲述他的商标域名之路,权大师做为业内专业人士听完后忍不住为老罗点三处赞:

点赞1: 经营之初,商号-域名-商标整好队形!

大多数情况下,工商登记核名通过了,域名和商标可能早已经被别人捷足先登。老罗的www.smartisan.com域名即是通过购买取得的。与SMARTISAN公益基金相匹配的smartisan.org同名域名也已经被先占。虽然老罗认为可以通过新顶级域名.love来成就另一种情怀,但是发布会上仍流露出些许无奈。

其实商号、域名、商标保持一致最理想的状态是,在工商登记之前,对与商号一致的域名和主商标进行事先查询,在未查到在先相同域名和相同近似文字商标的情况下,同时提交工商登记和注册申请。

为通过较低成本实现商号-域名-商标的一致性,得多准备几套备选方案,并进行事先关联查询。此外,在企业名称登记完成之后通过购买在先相同域名或者商标,分阶段实现商号-域名-商标的一致性,如果可以顺利实现,也是不错的选择。

点赞2: 事先查询在商标注册申请前,进!行!操!作!

老罗申请“坚果”手机商标之前,已获知一家深圳公司已注册“坚果”导航仪器,二者构成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经过磋商,双方达成合意,该商标正在转让申请审查中。经查,

另有“坚果”智能家庭影院,因为指定使用商品非属类似,与“坚果”手机不构成在类似商品上的相同商标,暂时不构成交集,撕不起来。但是如果两家延伸到相关领域,比如软件开发、平台服务,很难保证相安无事。

图片来源来于权大师实时数据 截屏

为什么要查?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申请人一方面损失商标注册费,另一方面重新申请注册商标还需要时间,而且再次申请能否被核准注册仍然处于未知状态。因此,权大师一再向诸位企业家发出友好的警告:在申请注册商标之前最好进行商标查询,一定要了解在先权利情况,根据查询结果作出判断以后再提交申请书。

点赞3: 分情况应对查询结果!

策略1 如果商标已被他人抢注,商标转让买回它!

老罗的“坚果”手机遇到深圳公司在先申请注册的“坚果”导航仪器,由于两商品属于类似商品,在没有实现商标转让的情况下,老罗的“坚果”一定会被深圳公司的“坚果”挡在商标局初步审定的门外。原因是拟申请商标在同一种或近似商品上存在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被商标局驳回的可能性高。

为了情怀不被现实折腰,老罗通过与在先相同商标所有人协商并达成转让合意,通过购买的方式取得商标专用权。这种最为便捷成本不低的商标专用权取得方式已经在中国成为一种产业。想必大家还记得苹果为iPad支付的6600万美金。

策略2 行政撤销申请,省钱费时有点闹心!

在后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并同时对在先商标权利障碍适时提出不同阶段的行政撤销申请,也是被业界惯用的争取在后申请商标专用权取得的方式。老罗可以试试在“情怀”手机壳上使用这个策略。

策略3 添上“显著性”再开始申请!

如果申请商标缺乏显著性,应该添加具有显著性的文字或者对其进行整体设计从而具有做为商标应有显著性的标识。如“手机”作为通讯工具之一的通用名称,不得作为手机商品上的商标注册。但是“坚果”、“苹果”可以使用在手机商品上,而且显著性强。如果申请人仍然想以该缺乏显著性的图文作为商标申请,应该对商标审查前景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该商标将在审查中遭遇驳回。Duang~!

坚果敢于淡定的走进厮杀激烈的手机市场,再次展现了老罗的理想主义和赤子情怀。就像他多次强调的,锤子公司是披着硬件外衣的软件公司和互联网公司。除了这无形而坚定的情怀,锤子公司更有第1-45类众多商品和服务项目上的239件注册申请商标,作为隐形翅膀,承载老罗的成功和锤子的商业未来。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全站最新
热门内容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开放转载  |  滚动资讯  |  English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