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次的央视《每周质量报告》节目上曝光了浙江省消保委对包括苹果、三星、诺基亚、OPPO、努比亚等多个品牌手机拍照功能进行测试的结果。该报道指出,这些手机的拍照功能不合格,拍出照片过亮或过暗、照片易偏色、摄像不清晰。
这条消息看起来实在是有点令人难以置信。在智能手机行业里,苹果和三星是拍照方面广泛认可的标杆企业,iPhone和三星手机如果拍照不合格,那恐怕没有手机能够合格了。更蹊跷的是,在本次测试中,居然有未具名的一两家公司的手机拍照功能“合格”了。
如果你仔细研究这篇报道,就会发现其蹊跷,甚至是令人无语之处。
1. 不合格?应该合什么格?
在智能手机拍照领域,根本没有所谓的合格。
需要确定的是,报道中涉及的调查测试,受测者是智能手机的拍照功能,而不是数码相机。然而,测试者使用的却是针对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一类产品的测试规范
包括以下两条规范(点击查看):
SJ/T11415-2010《非广播用数字摄录一体机通用规范》
GB/T29298-2012《数字(码)照相机通用规范》
(以及一条涉及智能手机的测试方法推荐)
YD/T1607-2007《数字移动终端图像及视频传输特性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三条被测试机构(消保委委托国家照相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国照)所采用的所谓“标准”,其实并不是强制采用的标准。
微博认证为“前《影像视觉》资深器材编辑”的微博用户 @BG2RHY 指出,这些规范的标号上的“T”字样代表的是推荐,也即国家推荐厂商采用的标准,并不是强制性标准,没有达到该标准,也不需要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更令人无语的是,央视在节目中的画外音提到了:“检测人员介绍,由于目前没有专门对应手机拍照摄像成像性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也就是说,央视充分意识到了,却并没在意这个情况……
2. 怎样算合格?
恐怕测试者也不太清楚。
在节目中,央视采访了国照一名工程师,该工程师在解释相机的动态分辨率时表示:
在手机录制模式下,拍摄分辨率标板对它录制一段视频,然后用软件截取一张照片对它进行分析处理,根据标准要求,它是650TV线……
然而,在该次测试中所采用的,上述提到的三个规范当中,均没有提到650TV线这一所谓的“标准要求”。
什么标准要求?
3. 测试方法可信度有多少?
非常不可信。
上述的GB/T29298-2012《数字(码)照相机通用规范》中规定,在色彩还原这一项测试当中要求:
1)全黑且无光的测试环境,照度小与1lux
2)光源均匀照射色卡
然而,央视节目中的测试环境是这样的:
可以看到,环境既不是全黑的,色卡的放置方式也错了,导致手机相机在取景的时候,画面中包括了测试箱只接受光的底板,产生了一个高亮区域,会对测试效果产生影响。正确的测试方式是把色卡贴在测试箱的侧壁上。
这还不是本次测试中唯一不可信的地方。
在测试曝光度的时候,测试者错误地打开了手机背面相机的闪光灯。结果:
因为闪光灯开启而评价这张相片过曝,显然欠妥。
本视频里测试方式欠妥的地方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