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之前,国家版权局针对在线音乐版权发下通知,要求在网络上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在7月31日之前全部下线——这折射出对IP的重视与保护已经形成了自下而上的共识。
但战役不过刚刚开始。当年打响版权保卫战第一枪的乐视诉小米盗播案第二批诉讼结果尘埃落定,据乐视有关人士透露,7月份,北京海淀法院判处小米及其合作方共同承担盗播乐视16部左右影视剧的责任。而在接下来时间里,小米还将继续面对来自乐视对其盗播数百部影视剧的诉讼。
小米盒子这个在出生之时被誉为“最发烧的硬件”,如今看起来未见其利、先见其弊。受盗播事件影响,它“发烧”到几乎成为雷军手中的一块儿“烫手山芋”。
内容王者之争
互联网时代,内容为王。
反映在网络视频这个行业里,产业链条上聚集着内容提供商、集成运营商(牌照方)以及终端制造商。
其中最贴近市场和用户的,是内容和终端。数年前,“造风者”乐视用内容撕开了产业变革的口子。
而其跟随者小米也试图在这一环节挑战“友商”,从去年开始、号称砸下10亿美元来布局内容。到了今年6月,雷军公开表示小米视频总量已经占据市场第一,并与100多家影视内容提供商组成了“视频网站大联盟”。
“小米对互联网内容和生态的理解不深,小米的内容并非自有而是来自松散联盟。所以,直接对比是没有意义的。”面对“友商”的攻击,贾跃亭颇为淡定的表示,“事实上,(双方)根本不在一个维度上。”
因为互联网发展到现在,市场已经不止是需要一个聚合内容的“掮客”。这已经是一个依靠玩转生态,并且要有为产业链条上各方提供价值、无止境且日益精准满足用户体验能力的企业才能够笑到最后。
乐视早已经抛弃了小米式草台联盟,而致力于打造中国最大的自有版权内容库+公网内容。而在其5月份公布的定增预案中,显示未来乐视还将砸下44亿元用于视频内容资源库的建设。
生态与伪生态
小米的发展史,其实就是一部撕逼友商的营销史。
仍以此次盗播事件为例,小米与合作方未来电视在合作过程中在内容、收益和用户三大方面都未能明确彼此的权利与义务。以至于诉讼发生之时,小米试图将责任推诿给未来电视。而在小米所组建的视频联盟成员之一优酷,既曾经作为盗播方被起诉,也曾作为维权方将小米告上法庭。
这样的结果,对小米一直宣扬的所谓生态理论来说,极具讽刺效果。事实上,小米放弃内容自制转而组建一个松散联盟,本质上还是在利用在渠道和营销方面的优势。其成员之间并未在促进内容创作和保护、乃至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达成一致。
而在乐视看来,与终端和渠道相比,内容才是黏住用户的杀手锏——他们只会对《甄嬛传》忠诚,但是不会对一个电视盒子倾注热情。所以,必须要在内容端具有掌控力,并在视频网站中拥有差异化竞争的能力。
正是因为意识到这一点,过去几年间视频网站寡头们纷纷开始自制内容,IP已经成为市场追捧的核心。真正的整合者如乐视则走得更远,它已经形成了自己的内容生态,并不断尝试去推动制作和发行产业体系的深度变革。
所谓乐视的内容平台,首先是由花儿影视+乐视影业+乐视版权库构成的垂直整合闭环生态链;其次则是以乐视云为根基,向市场提供云技术以及为其战略合作伙伴提供内容的横向扩展的开放生态圈。
乐视即行业
截至2015年7月26日,艾瑞咨询报告显示,乐视已经获得授权的专利集中在IPTV、传输、下载、转解码、P2P、视频和播放等方面。而在已经提交未授权的发明之中,与小米相比,乐视更为聚焦在生态链条之内。其中在电视、视频和播放这三方面,乐视申请的专利分别是小米的15.5倍,2,87倍以及2.12倍。
以视频和内容为起点,从互联网电视到乐视移动终端,再到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来推动广告精准营销、人机交互方式的变革——乐视正在其所倡导的“平台+内容+终端+应用”生态理念的指引下,不断尝试打破产业边界,为用户提供极致的产品和服务体验。
在互联网生态的王者之路上,狭路相逢勇者胜。“99%的人都不看好的事情,才可能成就颠覆。”贾跃亭如是说,“如果不够决绝,反而是风险极大;如果全力以赴,反而风险变小。”
套用一位首席分析师对乐视的评价:“公司即行业。”这是“伪生态”渐行渐远,而生态化反在不断发生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