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交通部对外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管理办法》对运营平台、车辆、司机都制定了牌照准入制门槛,其中对拼车也有了明确的定义。
去年1月,北京就曾出台过《小客车合乘意见》,允许乘客事先约定签订合乘协议,合理分摊合乘费用。而在本次的新政策中,交通运输部进一步在全国范围推广“拼车”的概念,鼓励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汽车共享,鼓励市民合乘(拼车)出行。《办法》里提出,“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在通勤或节假日出行时,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计划,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成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并分摊部分出行成本(仅限燃料成本及通行费)或免费互助的出行办法。”
交通专家徐康明教授接受人民财经采访时表示,《管理办法》实质上是对汽车合乘与网约车运营设置了分类监管,而最能体现共享精神的是汽车合乘,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拼车。”徐康明指出,《管理办法》中提到,“私人小客车合乘不适用本办法”,将汽车合乘从运营类别中剔除出去,给汽车共享以法律定义,第一次以国家法规的形式为汽车共享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这恰恰体现了《管理办法》支持共享精神、发展“拼车”的分类监管思路。
作为目前国内最大的拼车公司,嘀嗒拼车一直致力于用科技手段推动人们低碳出行,推动c2c共享经济在国内的迅速发展。面对本次交通部新政策的发布,嘀嗒拼车的两条基本原则都恰好符合了交通部对于合法客车合乘的定义:1.预设路线:嘀嗒拼车的车主和用户均预先设置出行路线,以确保双方是顺路共享搭乘。2.不以盈利为目的:拼车过程产生的费用由车主乘客共同分摊,乘客支付的费用不会超过出行成本。这两条原则将嘀嗒拼车和临时起意的、以盈利为目的的“运营车辆”区别得很清楚,属于合法范围的拼车。
另外,本次出台的《办法》对专车也有了更多的规定,要求专车使用性质应为出租客运,禁止私家车接入专车运营平台,也要保证接入平台的车辆和驾驶员的合法性,逐步将专车打造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并严打企业之间为了拉拢用户而进行的恶性低价竞争。这一政策,让没有自营出租车辆的滴滴、uber等平台喜忧参半,为了配合监管需求,极有可能需要进行互联网公司—出租车公司的转变,专车相比现有规模或将大大缩水,然而用车需求却依然旺盛,拼车这种出行的方式将会进一步得到发展空间,嘀嗒拼车等专注于共享出行的平台前景被不少业内人士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