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旗下自媒体矩阵:

网络支付办法发布:日限额可加倍 不愁花到顶

   时间:2015-12-29 09:26:02 来源:凤凰科技作者:马晓宁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网络支付

央行昨日终于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从动议到起草再到正式颁布,《管理办法》经历了前后经历了两三年的时间,期间业界的讨论也颇多。今年7月31日,央行公布了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并进行网络公示。几经修改后昨日的正式下发意味着我国关于网络支付的规范最终落定,最终将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强调实名制度,日限额从5000涨到1万

此次管理办法非常强调支付账户采取实名制度,但同时为了方便小额消费和转账,在意见稿的基础上增加了身份核实需求最低的Ⅰ类账户。

账户类别余额付款功能余额付款限额身份核实方式

Ⅰ类账户消费、转账自账户开立起累计1000元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一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

Ⅱ类账户消费、转账年累计10万元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三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

Ⅲ类账户消费、转账、投资理财年累计20万元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五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

为兼顾便捷性和安全性,Ⅰ类账户的交易限额相对较低,但支付机构可以通过强化客户身份验证,将Ⅰ类账户升级为Ⅱ类或Ⅲ类账户,提高交易限额。根据2014年的交易数据显示,支付宝的个人客户中,支付宝的个人客户中,2014年内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仅包含消费)累计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客户占比99.68%;财付通的这一比例为99.93%。Ⅱ类账户即可包含绝大多数人的支付需求。

针对评分高、且支付账户实名率落实好的支付机构,政策更宽松,监管更具弹性。如管理办法规定,在支付机构评级为A且满足实名比例要求时,则II类、III类账户的单日余额累计交易限额可由原来的5000元上调为1万元。

一年20万太少?做个人卖家可不受限额约束

对于长期具有大额支付需求的人来说,限额20万仍是禁锢。对此,《办法》给出的“办法是,Ⅲ类支付账户无法满足经营需要的个人卖家,支付机构可以参照单位客户管理,不受20万限额影响。

具体来说,《管理办法》规定,当网络支付平台的评级达到A类且Ⅱ类、Ⅲ类支付账户实名比例超过95%时,其平台上的个人卖家只要符合Ⅲ类账户开户标准,持续从事电商经营6个月以上且期间使用支付账户收取的经营收入累计超过20万元,就可视同单位账户管理,不受《管理办法》中关于余额支付额度的限制。

额度到了怎么办?用网银与快捷支付

对于用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的(银行网关或快捷支付),不属于《办法》规范范畴,不受限额约束。对于评级为A且满足实名比例要求的支付机构,快捷支付的交易验证方式可以由银行与支付机构自行约定。

整体来看,《管理办法》针对网络支付的额度限制仅限于账户余额,银行卡网银支付与快捷支付不受新规的影响。央行也透露,根据代表性支付机构所提供的交易数据,2014年全面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累计5000元以下的个人客户数量占80.13%,日累计限额管理措施可以满足绝大部分客户的实际需求。

蚂蚁金服向凤凰科技表示,“蚂蚁花呗”一类产品,也不受余额支付限额的约束。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全站最新
热门内容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RSS订阅  |  开放转载  |  滚动资讯  |  争议稿件处理  |  English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