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开放的互联网时代,自由、隐私既是透明的,也是无时无刻无处不在于互联网的每一个节点、字节中的,它并不需要任何人的保护。
尽管Google、Facebook 及 Twitter 等公司站在库克这一边,但民调数据却显示51%的受访者支持解锁 iPhone,甚至连比尔·盖茨也站在了 FBI 一边。
这让苹果倍感尴尬——他试图捍卫消费者的隐私和自由,而消费者对此却兴趣缺缺。商业公司为何陷入如此尴尬的境地?下面的评论文章作者为钛媒体记者胡勇:
2015年12月,美国加州地区发生枪击事件,凶犯在与警察交火的过程中被击毙。其后,官方将此事件定性为恐怖袭击。
两个多月后,当人们还未完全从恐怖主义突袭的阴影中走出来,另一场让人猝不及防的风波就再度袭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场风波带来的冲击和反思或许已经超过之前造成14人遇难的袭击事件。
FBI 向法庭提出的“后门”申请
故事发生在 FBI 和苹果公司之间。
事实上,FBI 希望苹果能在被击毙的枪击案嫌犯之一法鲁克(Syed Farook)的 iPhone 5c 上制作出新的系统信息文件(SIF,System Information File)来获取侦破线索,它们提出的请求包括以下四点:
避免 iOS 的安全机制擦除手机内的信息;
自动化的解锁密码破解措施;
缩短每次输错密码后的等待时间;
FBI 允许苹果在自己的总部完成上述工作以避免讲解码软件外泄。
请注意,FBI 提出的所有请求全都是针对法鲁克的那台手机(SUBJECT DEVICE)的。
随后,苹果发布声明,断然拒绝了 FBI 的请求。其后,Google、Facebook 及 Twitter 等公司亦站在了与苹果的相同立场上。
但是,支持 FBI 和法庭的人不在少数。
行情大好的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特朗普(Donald J. Trump)在 Fox 新闻的采访中称自己100%地支持法庭,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希拉里(Hillary Clinton)则早在去年就提出了“类曼哈顿计划”支持大公司和 FBI 之间进行信息安全合作。甚至连比尔·盖茨也站在了 FBI 一边。
随着互联网越来越深刻地和人们的生活联系在一起,各项基于用户行为习惯、地理位置、社交关系等进行互联网服务也越来越深入人心。与此同时,网络色情、暴力、洗钱、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也渐渐甚嚣尘上,而借助发达的互联网服务,恐怖主义、反社会团伙、极端右翼等组织借助 Facebook、Twitter、YouTube 等平台工具进行宣传、组织等行为也越来越普遍。
上述形势的变化发展使得公民的自由、隐私的边界不断扩展,其内涵与外延都打破了我们传统的认知。此次苹果公司和 FBI 的对抗表面上是关于国家安全和公民信息隐私安全之间的分歧。但实际上,当我们将这次孤立的事件放置到更大背景以及更长维度下进行考察的话,就会发现这其实是互联网时代的公民自由在政治和商业的双重角力中矛盾的必然爆发。
历史的先声
自由永远都只是相对的,这一点在美国的历史经验中已经得到无数次验证。
美国加入一战之后不久,《间谍法》(Espionage Act)与《资敌法案》(Trading with the Enemy Act)在国会同时通过。《间谍法》对以妨碍美国军事力量或帮助敌对势力为目的的泄露信息的行为,该法案处以死刑或不超过30年的徒刑,对发布虚假信息妨害美国军队、海军或帮助敌对势力的行为,处以最高10000美元罚款或不超过20年徒刑。
1918年,《煽动法》(Sedition Act)作为《间谍法》的扩展开始实施。该法案规定,“任何针对美利坚政府形式、美利坚旗帜、陆海军制服的不忠、渎神、诽谤及攻击性言语”全部遭到禁止。1919年,查尔斯·申克(Charles Schenck)因为散发抵制该法案的传单被定罪,申克以该法案违反先发第一修正案为由提起上诉,最终,最高法院一致裁定驳回上诉。在该案判决中,大法官霍姆斯提出了著名的“明显而即刻的危险”的原则:
在这类环境中所使用的那些言论和具有这种本性的言论是否造成了一种明显和即刻的危险(Clear and Present Danger),以致这些语言会产生国家立法机关有权禁止的那些实质性罪恶。它是一个准确性和程度的问题。
随后,从散发反战传单的俄国犹太移民莫利·斯泰默(Mollie Steimer)到发布反对美国参战演说的社会党 (Socialist Party)总统候选人尤金·德布斯(Eugene Debs),所有牵涉到《间谍法》的被告无一例外地被最高法院裁定有罪。
1941年,随着日本突袭珍珠港及国会对日宣战,美国国内的反日气氛日趋高涨。1942年2月,罗斯福签署了9066号行政令(Executive Order 9066),授权战争部划分某些区域为军事区,对其中的居民进行限制。一个月后,罗斯福又签署了503号公共法(Public Law 503),规定对破坏军事法令者处以不高于5000美元和1年的徒刑。
随后,在没有经过指控和听证的情况下,将近12万名在美日本人——其中约7万人是美籍日侨——被迫背井离乡,从加州、华盛顿州、俄勒冈州等地迁徙至拘留营中,这些拘留营由士兵看守,成年人每月在营内通过做工可以获得16~19美元的收入。
直到1944年,9066号行政令才得到中止,而直到1976年,福特总统才正式撤销了该行政令,1980年,卡特总统组建战时平民搬迁和拘禁委员会(Commission on Wartime Relocation and Internment of Civilians,CWRIC),对9066号行政令进行调查,1982年,委员会发布报告,认定当年的拘禁行为不具备军事必要性而仅仅是出于“种族的偏见、战争的狂乱和政治领导力的失败”。
2011年9月11日,恐怖分子发动了对美国的恐怖袭击,其后,炭疽病毒威胁肆虐全国,到10月底,国会通过了《爱国者法案》(Patriot Act),授予情报部门空前的权限对美国公民信息和隐私进行搜集、搜查以打击恐怖分子维护国家安全。2015年,《自由法案》(USA Freedom Act)通过,尽管限制了国内情报部门对公民信息的大规模收集,但是,它同时又赋予了这些部门漫游窃听和追踪独狼恐怖分子的权力。
2013年,前 CIA 工程师斯诺登(Edward Joseph Snowden)的叛逃使得美国情报部门的“棱镜计划”(PRISM)大白天下,被曝光的文件显示,早自70年代,情报部门就已经和约100家美国国内的大公司合作运作相关项目,在硅谷实施的项目代号“谄媚”(BLARNEY)。从2007年起,微软、Yahoo、Google、Facebook 及苹果等大公司先后开始和美国国家安全局合作以帮助后者收集、储存公民互联网信息。
上述的时刻只是冰山一角,在美国历史中并不鲜见。
从20世纪初至今,在美国,自由总是在一些时刻面临着侵凌、压迫与损害,这样的时刻是政府畏惧共产主义的传播和壮大、是国家陷入战争危机后转嫁恐惧和愤怒、是恐怖主义阴影下为求自保的群体恐慌,在这样的时刻,美国政府、人民甘愿牺牲自己与别人的自由——人身自由、言论自由、思想自由等等不一而足——来换取期望的秩序、稳定与和平。
1951年,最高法院以6:2的投票结果裁定,因为涉嫌颠覆阴谋颠覆政府,美国共产党总书记尤金·丹尼斯(Eugene Dennis)言论、出版和集会的权利不受第一宪法修正案的保护。法官弗兰克福特(Felix Frankfurter)在协同意见书中写道:
比起因为问题太难解决而直接给出答案,在民主社会里,言论自由的需要和国家安全利益更应该通过司法程序下切实和翔实的利益权衡比较得出结论。
FBI 和苹果公司之间的对抗以及由此引发的对立即是互联网时代里上述矛盾的鲜活体现。
透明人
我们说的和这些没什么不一样: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从电话公司那里获得信息?是不是任何人都能从银行那里获得记录?就好像是说,银行在硬盘上缠上带子,然后告诉你,别让我剪掉这个带子,因为我还要重三倒四地再剪它。
盖茨这样评价外界对苹果与 FBI 之争的认识误区。他的这番看法实际上正是隐私在互联网时代处境的最真实写照,随着互联网越来越多地介入到我们的生活中去,人们的隐私实际上已经被越来越多地透明化了,而这种透明化的趋势现在还正以惊人的速度和广度迅速地扩散开来。
在前移动互联网时代,浏览器中的 cookie 就已经让一些人意识到其中存在的风险。
简单说来,cookie 是用来储存用户使用浏览器时的信息的数据,这些和浏览网站服务器相互传输的数据能够帮助网站记住用户的登录状态、使用习惯、浏览行为以及个人地址、银行卡密码等。而某些第三方 cookie 数据则可能在用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甚至泄露用户的上述信息隐私。
2000年,白宫毒品政策办公室就因为使用该技术追踪网站浏览用户被曝光而迫使政府不得不立法规范联邦机构使用 cookie 的手段,并在其中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持久化 cookie。
但是到了2001年,调查发现,在23家联邦机构的网站上还存放着大约300个 cookie。而在2002年,一位安全专家发现 CIA 在它的网站上放置了持久化 cookie(Persistent cookie)——这种 cookie 可以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记录用户的数据,这次事件中的 cookie 时效一直到持续到了2010年。随后,CIA 宣布在网站上去除了该 cookie。
2003年,白宫的预算和官吏办公室再次在备忘录中要求联邦部门除非在“迫切需要”的情况下否则不得使用持久化 cookie,但在2005年,国家安全局被人发现在网站上植入了持续到2035年的 cookie。事后,国家安全局立即移除了这些 cookie。
如果说牵扯到 cookie 矛盾里面的是以后911时代出于反恐需要而有意无意侵犯到用户隐秘的国家强力机构为主的话,那么,到了移动互联网时代,随着手机、平板大行其道乃至各种处在风口浪尖势头上的穿戴设备开始流行起来,信息安全、用户隐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漏洞更加层出不穷。这个时候,商业利益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突出。
针对智能移动设备的摄像头、感光、重力感应、陀螺仪等特性设计的应用使得软件和硬件的联系前所未有地紧密起来,硬件上对软件的开放接口越来越多,开放力度也越来越大,而软件调用的权限也越来越大。这些自然给用户的使用带来极大的便捷,然而,其中同样也潜藏着巨大的风险乃至危险。
2015年2月底,Android 版支付宝被指随意调用摄像头和话筒进行偷拍偷录。随后支付宝官方就发布声明,称自己“没有也不会去侵犯、泄露用户的隐私信息”。2014年10月,手机游戏《疯狂来往》则因为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启摄像头并将私密视频片段上传到优酷而引起轩然大波。
不独国内如是,相同的情况在国外也不时发生。
2015年,婚外情网站 Ashley Madison 遭到黑客攻击,超过3700万用户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其后,两名用户因此自杀;2014年,包括詹妮弗·劳伦茨、阿普顿(Kate Upton)等女星的 iCloud 相册遭到破解,大量私密图片被传播。
从某个角度上来看的话,从 Google 诞生并逐渐坐大开始,我们就已经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数字化时代。在网络和数据形成的食物链上,广大消费者又同时是生产环节的重要参与者,他们同时以自己的隐私乃至自由作为代价来享受科技及互联网带来的富足与便利,尤其是大量触手可及的免费且优质的服务。
用户在 Facebook、微博、朋友圈等社交平台上不吝展示自己的兴趣爱好、日常生活等来建立完善自己的社交图谱,这些都成为广告商预算的重要根据;每一次在淘宝、亚马逊上的购物都使得这些电商平台对你的消费习惯更加了如指掌进而推送商品;每一次在 Google、百度进行的搜索都使得这些它们绘制出更加精细的用户画像从而进行更精准的关键词投放。
当你早晨为一条微博或 instagram 点赞,它们知道了你的兴趣;你给晚上看过的电影打的不及格的分数是制片方日后制作和预估目标受众群的依据;你凌晨时分还在刷朋友圈晒出碳酸饮料和炸鸡亦足以让医疗健康产品服务将你列为潜在病患。
在产品服务提供者眼中,每个用户的自由和隐私都只是单纯的数据而已,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实用化使得基于用户隐私等数据的免费产品服务越来越有可能成为主流的基础服务。数以千万的用户数据相互拼凑整合才能形成一个社交图谱的大致轮廓,用户愿意通过隐私换取的服务显然可以用来为那些用户付费医院更高的产品做铺门砖,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商业价值的最大化。
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催生了新的消费形态,而这种以“免费”为最大特征的消费最终又促使用户决定是否舍弃更多的隐私、自由。
面包还是自由
一个讽刺性的事实是,一方面,互联网的繁荣让人们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但是,另一方面,为了享受繁荣,人们又不得不将自己的自由让渡出去。有时候,他们是心甘情愿的,有时候,也许他们对此茫然不知,有时候,他们将自己的自由和隐私出卖给商业公司,而更多的时候,国家部门则神不知鬼不觉地偷走它们。
互联网带来的开放、自由和繁荣事实上改变了自由和隐私问题的核心。
在以往,公民的自由被侵犯、隐私被窃取等问题是和政府相伴而生的。但是,互联网的诞生和兴盛使得传统的社会组织架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商业公司在社会生活中逐渐分解过去政府的某些功能,相比后者,这些公司和用户的接触、连接更加紧密深刻,同时,它们掌握的公民的自由和隐私比逐渐不逊色甚至可能超过公共职能部门。
隐私、自由问题逐渐从单纯的公——私对立形态演变成为一个由公民、政府、公司构成相互博弈的利益共同体。
从上述美国历史来看的话,公民的自由并不是自始至终都受到政府的保护和支持的,但是,我们又必须承认,如果把美国200多年来的历史比作一首主题曲的话,这些侵犯公民自由的案例实际上仅仅是其中若干不和谐的音符。法治、舆论监督等制度性因素总能将这些逆流重新回转到历史的主流中去,而更为关键的是,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使得政府的透明程度也远远超过以往,政府并不能完全控制信息的流动、传播。
而商业公司和普通用户的关系融洽远远超过我们的想象,在一个法治健全、商业伦理成熟的社会中,商业公司和用户之间的隐私——产品服务交易是建立在用户协议和开放自由的市场竞争环境基础上的。泄露、窃用用户隐私不仅不道德甚至会触犯法律,同样是由于互联网大环境的存在,任何商业公司存在上述行为都不可能一直被掩盖下去。在一个信息自由、充分竞争的商业环境下,如果用户看重自己隐私的话,他可以抛弃那些可能侵犯自己隐私的产品服务,选择另外值得信赖的免费产品,或者选择对隐私要求较少的付费服务。
事实上,真正值得我们注意和警惕的是政府和商业公司在公民自由隐私问题上的关系。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事实是,现在坚持对抗 FBI 的苹果以及支持它的 Google、Twitter 等公司在棱镜丑闻中扮演的角色并不光彩。
过半的受访者支持 FBI 解锁 iPhone
对苹果而言,如果能获得民众和市场的支持,那么即使同 FBI、司法部一直打官司到最高法院也不在话下,但是现在尴尬的是,包括皮尤、《今日美国》等组织的民调数据都显示,51%的受访者支持解锁 iPhone。也就是说,苹果这次拒绝和 FBI 合作实际上并没有足够的民意支撑,在商业社会里,用户可以让出自己的部分自由,而现在的反恐大背景下,民众是认可牺牲部分自由的。
这就是现在的商业公司所陷入的困境。美国国内政治风气和现实环境的改变使得公民对隐私、信息自由等的关注关心逐渐淡漠而转向更加实际的社会经济及安全反恐等议题,从某种角度而言,这实际上割裂了公司同用户的关系,使得公民和政府的关系变得更加密切。
一个值得玩味的情况是不同年龄层对苹果解锁手机的态度,18~29岁群体中,解锁支持率只有47%,反对者则占了43%。但是这种随着年龄的增长,反对解锁的受访者比重开始出现大幅下滑,在65岁以上人群中,只有支持解锁者的一半。
出口民调数据显示桑德斯在年轻人中极富人望
民主党总统候选人伯尼∙桑德斯(Bernie Sanders)的政纲颇具社会主义倾向,在今年的选战中他承诺免除大学学费、最低工资翻倍以及政府为全民医保买单,而这些空口许诺为他赢得了大批18~29岁的年轻人群体的狂热支持。
问题就在于,这个群体一方面迫切希望改变生活现状,甚至不惜通过社会主义改革达到目的,另一方面,他们却又格外看重信息自由与隐私,对任何政府有可能侵犯公民的行为都保持着警惕。或许连他们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们对总统候选人和 iPhone 解锁的态度存在着不可调和的冲突——他们既希望政府大包大揽下的优渥福利,同时又排斥政府。
吊诡的地方在于,这样矛盾的群体是为数不多的支持苹果公司的阵营。这同时也折射出苹果公司现在的矛盾处境。它以为自己是在捍卫消费者的隐私和自由,然而,消费者对此却兴趣缺缺,它是一家商业公司,现在却使自己陷入了政府和用户都不站在自己一边的境地。
公民的隐私并不是靠着政府或公司来维护的,任何政府或公司也不可能不应该以自由、隐私的守护神自许来维护,在这个开放的互联网时代,自由、隐私既是透明的,也是无时无刻无处不在于互联网的每一个节点、字节中的,它并不需要任何人的保护。
这才是互联网时代的公民自由和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