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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证”背后:“双面”三星的专利策略之殇

   时间:2016-09-28 08:55:47 来源:搜狐科技 作者:孙永杰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期,三星旗舰机Note7因为电池缺陷而召回事件一直是业内和媒体关注的焦点,且热度不减,所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三星周旋于此事件之时,一则三星在专利诉讼中因做“伪证”而被3倍于侵权罚款的新闻同样引发了业内的关注。而之所以引发关注,是因为与智能手机产业中三星位列第一类似,其在专利方面(至少在专利保有和申请数量)上也是名列前茅。但众所周知的事实是,目前备受关注的三星Note7召回事件不管最终的结局如何,都会对三星在智能手机产业中的品牌和竞争力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那么具体到三星的专利领域又会如何呢?

在此,我们不妨先看看上述专利“伪证”事件的经过,即近日,美国德克萨斯州地方法院公开审理了三星电子公司与Imperium IP控股有限公司的专利纠纷事件,并做出判决:由于三星存在故意侵权,同时在庭审宣誓后多次做出虚假陈述,陪审团将判罚金额增加三倍至近2100万美元。不知业内看到这个新闻作何感想,基于三星目前在专利领域的领先地位,我们确实感到震惊,至少这种大相径庭的“双面”性让我们在震惊之余不得不重新审视专利领域中的三星。

提及与专利相关的三星,相信业内多数人立刻想到的就是其与苹果长达数年之久的iPhone和iPad专利侵权诉讼大战。结果是三星败下阵来,但随着更多与此次专利侵权诉讼相关细节的披露,三星在专利领域的相关策略也逐渐浮出水面。其中最典型和让业内感到惊讶的是三星详细记录应该如何抄袭iPhone自家132页文件的曝光,也就是说三星明知道可能会侵犯苹果iPhne的相关专利,但仍然有恃无恐,甚至刻意为之。

更让业内感觉三星胆大妄为的是,据称,三星的公关团队为了掩饰此次世纪诉讼的真相,竟然撰写和修改维基百科。即在与此相关的专利讼诉中,词条彻底颠倒黑白,极大篇幅渲染苹果多次在庭审中提交虚假证据,作伪证;苹果主张的专利是非法的,是胡说八道;美国整个法律系统滥用专利保护,三星的主张都被无视。词条还攻击了参与专利案件审理的陪审团成员们,甚至将法庭裁定“三星抄袭了iPhone 和 iPad的关键功能”,模糊编辑成了“三星仅仅使用了苹果的一些设计元素”,苹果和三星的法律战,被渲染成了阴谋论。相反,苹果指控过三星通过多种方式篡改证据,蓄意向法庭和陪审团隐藏产品在外观和功能上的相似性。这一点,涉事的词条根本就没有提及到。

由此看,此事件与前述德克萨斯州地方法院公开审理了三星电子公司与Imperium IP控股有限公司的专利纠纷事件中三星的表现有着高度的相似性,即明知侵权,依然侵权,且在事发后通过种种造假手段予以开脱,甚至否认。

其实回溯三星的专利之路,尤其是与诉讼相关的事件,国外媒体根据许多法庭记录及结合与三星合作过的人们说法的报道披露,三星经常无视竞争对手的专利。当对方开始起诉的时候,三星采取的策略总是一样的:反诉、拖延、失败、拖延,然后,当最终失败到来的时候,和解。此外,该报道还引用曾代理过三星案件的专利律师 Sam Baxter的话说,“我代理过爱立信的案件,即使是生死关头,他们也不会撒谎,我也代理过三星的案件,即使到了生死关头,他们也不会讲实话。”

上诉外媒的报道并非没有事实依据。除了业内皆知的苹果与三星的专利侵权诉讼,夏普早在2007年就液晶面板技术有关的专利对三星发起专利诉讼,对此,三星首先提起反诉,声称自己才是涉案专利的所有者,或者起诉原告也使用了自己的专利技术,以达拖延诉讼的目的,在此期间,继续使用和销售侵权的技术和产品,随着官司的不断拖延,等到自家产品即将遭到封杀时再达成和解。而在此过程中,三星已经拿下全球液晶电视机市场23.6%的份额,而夏普的份额仅剩5.4%。这里专利侵权者反而打击了真正的创新者。

无独有偶,先锋也遭遇过同样的事情。这家日本数码娱乐产品制造商拥有多项与等离子电视有关的专利。三星同样是在没有支付任何费用的情况下使用了该公司的技术。2006年,先锋向美国德克萨斯州东部地区法院起诉三星,三星随即发起反诉。虽然三星的主张在开庭前被法院驳回,但该诉讼中披露的一份文件却格外具有杀伤力,即一位三星工程师在备忘录中明确表示,该公司侵犯了先锋的专利。陪审团在2008年判决三星赔偿先锋5900万美元。但随着上诉的拖延,财务上陷入困境的先锋在2009年同意与三星达成和解,但和解为时已晚:2010年,先锋关闭电视机业务,裁员1万人。

在此也许有人会称,三星在专利保有和申请数量上在ICT产业中名列前茅,为何还要冒天下之大不韪侵犯别人的专利并为此屡屡造假呢?也许这正是三星在专利领域傲慢之所在。鉴于庞大的专利数量,三星自认为有了侵犯别人专利的资本,一来借此势头,有的厂商面对三星的专利侵权可能就此忍气吞声,其次是即便人家诉讼,似乎自己也有应对的资本和实力(至少在拖延诉讼时间上)。但需要说明的是,通过近年来的专利诉讼,三星庞大的专利储备似乎并未让其在相关诉讼中占到便宜,例如今年相继与爱立信、诺基亚等厂商专利诉讼的和解,而这又让我们不得不怀疑三星所谓的专利储备是仅有量而缺乏质的大而不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三星在专利领域的“双面”性背后体现出其并未将创新当作专利的根本和核心,而是以所谓的专利数量助其公然侵犯别人的专利策略之殇,长此下去,无论是对于产业真正的创新(包括专利保护)还是三星在专利领域的未来都是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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