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旗下自媒体矩阵:

2017年的智能手机市场 高端将是关键

   时间:2017-01-06 11:26:49 来源: 创事记 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2016年,智能手机市场出现了大变革。过去几年风光的互联网品牌,小米、魅族、乐视都遇到麻烦,小米从手机销量第一转头向下,掉出销量前五,魅族一年半亏损10亿,一年14场演唱会只见热闹,不见利润,乐视更是陷入资金链紧张的窘境,一度被供应商堵门要债。

在互联网品牌陷入困境的同时,是线下品牌的回归,OPPO和vivo高歌猛进,销量大幅增长,利润也非常丰厚。成为最赚钱的手机厂商之一。华为等厂商也在线下取得好成绩,商务市场利润丰厚。

2017年,第三轮换机潮流临近,机会在哪里呢?

一、从互联网品牌的变化说起

小米在2016年底发了一款非常叫好的产品小米MIX,定价拉到小米前所未有的高度。而事实上小米定价还是低了。在淘宝小米MIX的实际成交价已经上到了5000元,而且销量不错。

这说明市场对小米MIX这种优秀的产品是买账的。于是小米MIX的白色版马上又要来。

魅族、一加也把新品拉到了3000元的档次,而且销量还非常不错。

互联网品牌提升档次,进军高端逐渐成为趋势。

对于换机用户来说,总是越换越高,如果互联网品牌不拉升产品价格和档次,不提升产品力,停留在2000元档,那么它的用户就会逐渐转移到其他品牌上。

2016年,几款产品小试牛刀取得成功,我们可以预见2017年会有更多的高定位产品出现。

从互联网品牌的转变,我们可以看出未来一段时间高端市场的机会。

二、高端市场的细分

2016年最后一个季度,华为发布了Mate9,还发布了双曲面的Mate9 Pro和保时捷版本。售价3399元起,其中保时捷设计版本价格甚至8999元,一度被黄牛热炒到万元以上。这体现了商务市场强烈的需求。

到了年底,金立推出商务旗舰M2017新品,售价6999元起;鳄鱼皮限量私人订制版,售价达到16999元。

而8848钛金手机联合故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打造的几款定制手机,价格更是贵出了天际,已经达到了19999元。

手机的高端商务市场一直存在,以前是诺基亚8800和摩托罗拉Aura占据。在iPhone引领智能手机PC化之后,这个高端市场一度被iPhone和三星旗舰产品占据。

而随着智能手机硬件过程,体验同质化,这个细分的市场被空了出来,iPhone和三星旗舰的通用设计并没有完全满足这个市场的需求。

在这个市场空白期,各种基本功能、基本售后不能保障,山寨档次的伪高端杀进来也能赚的盆满钵满。

而华为等这种有千万销量的牌子进来做细分,市场会很快洗牌。2017年或许会成为高端商务市场爆发的一年。

高端市场的消费对象除了中年男性,还有年轻女性。

在中国,年轻女性群体是消费能力非常强的群体,她们自身收入也许不比同龄男性高,但是她们一般不考虑家庭负担,消费往往有男友或者老公买单,所以消费能力是非常强大的。

女性市场高端换机启动甚至要稍稍早于男性市场,2016年,抓住这个市场的OPPO和vivo都赚的盆满钵满,销量接近翻倍。由于第二轮换机还没有结束,2017年OPPO和vivo依然能吃到女性市场的大蛋糕。

三、2017的高端争夺战

在中国,本来高端手机市场都是外国品牌的。功能机时代是诺基亚、摩托罗拉,智能机时代就是三星、苹果。

而2016年,三星流年不利,爆炸事件严重损害了三星品牌。苹果从2016年一季度开始,销量一直下滑。到了四季度捡了一个大钱包才有所反弹。

前几年,中国智能手机市场是泾渭分明的。互联网品牌做2000元以下的市场,国产渠道强势品牌可以碰到3000元天花板。至于5000元以上的市场,都是外国品牌把持。

而到了2017年末,从互联网品牌的小米、一加,到渠道强势的OV、华为等,都已经推出了高定价的产品与苹果、三星直接竞争。

具体细分不过是,OV做女性市场,其他品牌主攻男性市场。

原本价格区分的品牌定位如今已经不那么明显,高端市场从苹果、三星把持变成了群雄逐鹿。

中国智能手机市场第一轮换机是智能机提供功能机,大约在2014年底,2015年初完成。

按照智能手机2、3年的使用寿命,第二轮换机到2017年也就差不多了。而再换机,需求会再被推高。4000元到5000元会是一个竞争激烈的区域。

2017年谁能站住这个区域,那么在2017年后的第三轮换机潮中就能把握主动,吃到未来几年的蛋糕。

过去几年,中国品牌已经成功的淘汰了诺基亚、摩托罗拉、把索爱和LG赶出了中国市场,未来在高端争夺中,与苹果、三星刚正面的中国品牌能继续战而胜之吗?我们拭目以待。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全站最新
热门内容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RSS订阅  |  开放转载  |  滚动资讯  |  争议稿件处理  |  English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