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旗下自媒体矩阵:

iPhone6被判不侵权 外媒:中国不总偏袒自家

   时间:2017-03-27 15:27:19 来源:网易科技 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据外媒(TechCrunch)报道,周五来自北京的一项裁决推翻了2016年5月份的一次原判。去年的判决认为苹果的iPhone 6、iPhone 6 Plus手机外观侵犯了一家名为“深圳佰利”的公司的设计专利,并责令苹果公司停止销售iPhone 6和iPhone 6 Plus。

双方争议围绕在iPhone 6和iPhone 6 Plus的外观设计,深圳佰利认为iPhone 6抄袭其“100C”手机的设计。不过佰利公司在起诉时已名存实亡,市场上已不可能找到其所谓的“100C”型号手机。

苹果一度被要求禁止在北京出售iPhone 6两款机型,禁售令在苹果提起上诉之后很快得到撤销。

上周五的宣判之后,媒体采访得知深圳佰利的法律团队表示并不计划上诉。苹果公司方面未对此事作出评论。

苹果公司近年来在中国市场份额下滑,以小米、OPPO和Vivo为代表的本土品牌开始兴起。不过苹果目前仍然是市场中利润率最高的品牌。外媒Motley Fool报道,“2016年,苹果公司在全球智能手机市场以14%的市场份额赚取了79%的行业利润”。

去年苹果的败诉曾引起了关于本土保护主义的担忧。不过这次最新的知识产权判决表明,中国法院也并不总是毫无顾忌地偏袒本国企业。

去年春天的另一起案件中,法院裁定中国皮具厂商新通天地科技公司为“IPHONE”商标所有人,允许其继续使用该商标而不造成对苹果的侵权。缘由为新通天地公司早在2007年就注册了“IPHONE”商标,而苹果iPhone手机在2009年才正式登陆中国,并且苹果对其商标定义中并未包含皮具制品。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全站最新
热门内容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开放转载  |  滚动资讯  |  English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