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共享经济的典型代表,大家第一个反应是滴滴,第二个反应差不多就是从去年开始火的不行不行的共享单车。昨天早上的时候坤鹏论突然有一个想法,我们一直在说共享单车,经常看坤鹏论文章的网友也了解,我们一直也在关注共享单车,可共享单车属于共享经济范畴么?算共享经济么?
一、什么是共享经济
共享经济有一个特别文艺的解释,百度百科上是这么说的:
共享经济,一般是指以获得一定报酬为主要目的,基于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权暂时转移的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其本质是整合线下的闲散物品、劳动力、教育医疗资源。
共享经济牵扯到三大主体,即商品或服务的需求方、供给方和共享经济平台。共享经济平台作为连接供需双方的纽带,通过移动LBS应用、动态算法与定价、双方互评体系等一系列机制的建立,使得供给与需求方通过共享经济平台进行交易。
所以可以看到,共享经济需要有三大主体:需求方、供给方、共享经济平台。
如果按这个概念来解释,滴滴前期算是共享经济的典范,需求方是打车的人,供给方是车(当然还包装开车的司机),而滴滴是作为共享经济平台方,为双方提供撮合。
二、共享单车是共享经济么
如果按照上面的定义来看,很明显共享单车并未实现真正的共享。因为单车的供给方和共享经济平台同属一方。这时候会有人说了,同属一方就不算共享经济了么?共享单车也是基“于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权暂时转移的一种经济模式”呀。
如果非要这么较真的话,还确实是这么回事,但我们回过头来看另外一个案例——汽车租赁。我们现在习以为常的汽车租赁,比如一嗨租车、神州租车等,他们的模式与现在共享单车除了在租赁物方面有区别以外,还有其他什么本质区别么?都是由公司统一采购一批产品,然后需求方以时间为单位向出租公司支付一定费用,从而拥有该产品规定时间内的使用权,套用概念上的话就是:基于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权暂时转移。
汽车租赁在国内的发展可以追述到1989年的北京,兴起于1990年北京亚运会期间,真正发展是在2000年以后,2015年我国汽车租赁公司车队总规模达到了533004辆。
如果仅从单车方面的共享,也并非从2016年左右兴起。
在以前五一还是七天长假的时候,相信很多人就已经开始选择以旅游的方式来度过自己的小长假,其实在很多旅游景点早已有自行车在出租,那种交一定押金,然后把车骑走,还车时收取一定的费用然后退押金,别告诉我你没用过?
好吧,就算没租用过自行车,总住过酒店吧?酒店的模式与共享单车也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以这种方式往前倒腾起来,往上追溯个几百年问题不大,客栈这种东西可是自古就有的呀,这个共享经济也实在太有历史了。
又扯到看问题要抓住本质这句话上来了,细致分析一下,共享单车确实不算共享经济这部分的,包括共享冲电宝,也是这个路数吧?
为啥呢?首先他共享的并不是闲置资源,而是专门为其生产的资源;其次他也没有提供产品/服务的第三方,而只是供需双方之间的分时租赁而已。仅此而已。
可为啥大家都想叫共享xx呢?
原因很简单,“共享经济”这个概念最近几年很火,你说你是自行车分时租赁,这种老套的模式能从VC那里圈到钱么?必然得蹭一个时下热点嘛。VC也乐于接受这样的包装,要不然怎么和LP交待。
三、还有哪些共享经济
说到共享经济,滴滴还真算是一个,也是正“滴滴们”成就了“共享经济”这个概念。在滴滴之前,共享经济就已经在发展,比较有代表性的像2008年8月成立于美国加州旧金山市的Airbnb,主打旅行房屋租赁。你可以将你闲置的房子拿出来放到Airbnb上出租,有需求的人可以从你手里租赁。区别于酒店模式的地方在于,房屋并不是Airbnb的,是属于房东的,Airbnb也没有直接从房东手里租房子,而是介绍给有租房需求的第三方。
前几年很火的创客空间,打的也是共享经济这张牌,为创业者提供公用的办公区,统一提供一些基础服务,帮创业者做一些规范化的基础工作,比如收发快递、打印、公司办理营业执照等,你以为他们共享的是空间?其实他们共享的是服务。最近活下来的创客空间已经很少了,创业本就是九死一生的事情,为一个百分之九十九的客户注定要死亡的行业提供服务,前景能好到哪去?
其实还真有一个属于共享经济却又不被大多数人认可的行业——P2P,P2P作为一个平台,一方面吸引需要资金的人,另一方面吸引手里有些闲置资金的人,P2P平台把这两方面的人聚集到平台上,做一个“基于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权暂时转移的模式”,多么符合共享经济的概念,无非这里的物品是“钱”而已。钱只是一种货币符号,本质上也是一种物品。这么算的话,银行应该是非常原始的共享经济产物,一边吸引有闲置“钱”的人,一边吸引对“钱”有需求的人,做一个“基于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权暂时转移的模式”。
其实我们身边还有一个很有历史的共享经济典范——房屋出租,一边是有资源的房东,一边是想租房的租客,中间是连接他们的中介公司,比如链家,我爱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