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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o回应“贪腐”传言:爆料“语焉不详”,“话语宣泄”

   时间:2017-05-11 16:36:59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日,网络穿出“ofo员工爆料内部员工从基层到高层贪腐现象严重”的舆论引起了媒体关注。其爆料来源来自于实名职场社交平台脉脉匿名区,其中有“现任员工”匿名表示:“一个城市经理可以每月可以贪好几万,就连学校运营都可以贪个几万十几万。”

ofo方面在发现这一问题后立即发出声明表态,声明全文如下:

从ofo的回应可以看出,为了保证在企业扩张、攻城略地的同时内部不出现问题,ofo内部早已成立了由公安、检查的精英组成的“风控部”。在声明中ofo官微更是直言,该部门成员拥有多年反贪、经济侦查及检查的相关经验。完全有能力在腐败之前将腐败扼杀于萌芽。

脉脉匿名区一向以盛产公司内幕八卦著称,为什么这次偏偏是ofo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最近,无论是从ofo、摩拜单车的融资频率跟额度,还是各大媒体的曝光频率来看,共享单车市场火了起来,已经成为了无法否认的事实。

反观此次事件中的“证据”,“证据”并非来源于直接举报得来的线索,而是匿名爆料的内容。而该爆料人本身就是匿名,且爆料“贪腐”的人物、时间、地点都含糊其词,匿名举报的材料并不具备真实性和可参考性,更却不能当作直接证据。作为媒体,我们不应将没有核实过的“证据”当作新闻源甚至是新闻素材。脉脉匿名区中的内容有待考究,直接引用作为证据,实在不妥。

反腐应以预防为主,用合理的制度和企业文化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而曝光应以证据为主,用匿名且未与任何一方核实的情况下当成直接证据进行报道实在是有损广大媒体的形象,更不符合新闻总署的规定。

新闻出版总署印发的《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要求,新闻机构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和手机信息。记者必须坚持实地采访,不得依据未经核实的社会传闻等非第一手材料编发新闻;开展批评性报道至少要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新闻来源,并在认真核实后保存各方相关证据,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客观、准确。针对目前媒体未经核实使用网络信息编写报道造成严重虚假新闻等问题,《规定》要求,“新闻机构要严格使用社会自由来稿和互联网信息制度,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和手机信息,不得直接采用未经核实的社会自由来稿”。

《规定》还明确要求,新闻机构须建立健全虚假失实报道的纠错和更正制度,完善虚假失实报道的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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