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芝加哥大学教授Stigler提出了一个定律:没有哪个科学发现是以真正的原创者命名的。
今年愈演愈烈的共享充电宝大战,似乎从侧面印证了这个定律:共享充电宝本身火的一塌糊涂,但他背后的真正发明人却少有人知道。如果我们去查询共享充电宝相关的专利,会发现最早的申请者都是同一个人,他叫刘同鑫。
在今年5月,聚美优品取得刘同鑫拥有的共享充电宝的所有专利权,包括共享充电宝充电箱、充电更换系统及充电方法等发明专利。街电成为了共享充电宝最重要专利的合法持有者。
在“共享充电宝之父”刘同鑫看来,这将成为街电在共享充电宝之争中获胜的最大优势。
亲历痛点 发明共享充电宝
不久前的一次访谈中,共享充电宝相关专利的最早申请人刘同鑫先生,讲述了他发明共享充电宝这一产品形态和商业模式的缘由。
2014年5月,刘同鑫和朋友到美国纽约考察一个创业项目。一天晚上,项目方邀请大家到百老汇看演出。刘同鑫对节目不太感兴趣,想去街上走走。
在熙熙攘攘的时代广场,他拍了不少照片,手机很快就没电了。但拿出包里的充电宝,发现恰好也没有电了。
“我一下子就着急了,偌大的纽约,手机打不通,朋友们怎么找到我?”
街边的麦当劳里和肯德基,都不提供插座。而附近的一间星巴克里倒是有,但已经被人占用了。
无奈之下,他只好走回百老汇。当时节目还没结束,在门口等了20多分钟后,朋友们才出来。游览时代广场的兴致,全被这个小插曲打乱了。
美国之行,让他深刻体会到了手机断电的不安感。
当时,人们还不知“共享经济”这个概念。但刘同鑫已经开始思考:“能不能把充电宝标准化,然后做一个箱子放在人群密集的场所,让有需要的人来租借?”
回国后,他按照这个思路,在公司的创新实验室进行开发。2014年10月样品完成,刘同鑫在检索后确认,市面上没有类似产品,就在当年11月去申请了专利。
其实刚从美国回来时,刘同鑫已经做好计划书,发给了一些投资人。11月专利下来后,他开始频繁路演,前往深圳寻找可以量产的厂家。“可能在这些环节中,技术不小心泄露了出去。”
刘同鑫的专利,在2014年底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批通过与登记公示。而其他共享充电宝厂家的专利,大都是在2016年、2017年获得审批通过的。毫无疑问,刘同鑫才是共享充电宝之父。
专利优势将成街电“核武器”
2017年5月4日,聚美优品以3亿元增资扩股的形式,取得“街电公司”60%股权。
几乎同时, 5月23日,聚美优品以总对价1亿元人民币(含现金和股票)取得刘同鑫发明的共享充电宝的所有发明专利权,包括共享充电宝充电箱、充电更换系统及充电方法等三项项发明专利。街电成为了共享充电宝专利的合法持有者。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日益重视,以往那种“谁抢到就是谁的”的逻辑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不久前永安行因专利问题而上市受阻就是证明。
因此,聚美优品CEO陈欧认为:“专利有可能成为聚美、街电最大的牌,甚至是核武器,让后来者无法入场”。
虽然国内的知识产权纠纷一向漫长而复杂,街电与其他品牌的专利之争可能一时难分胜负。但刘同鑫,这位共享充电宝之父也认为:无论如何,拥有合法专利权,将成为街电在这场战争中取胜的最大优势。
就街电来说,在维护好“专利”这条护城河的同时,其本身也在不断创新,根据产品在使用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及时改进产品。
例如街电的充电宝自带充电线,用户可以直接使用,省心省事。此外,街电的充电接口通过了苹果MFi认证,是众多共享充电宝企业中唯一的一家。要知道,使用没有通过MFi认证的设备导致手机损坏,是无法享受苹果的维修服务的。
再比如,街电的柜机具有智能管理的功能,用户返还充电宝后,柜机会给它快速充电,方便用户及时取用,节约用户时间。
这样的产品细节其实还有很多,这也说明街电除了“专利”这个“核武器”之外,更凭借独特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领先对手不止一个身位。
由此看来,共享充电宝之父对街电的信心,始于专利,同样又不止于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