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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家单位签署《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分发服务自律公约》

   时间:2017-11-17 14:39:33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11月7日,中国互联网协会正式对外发布了《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分发服务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腾讯、华为、阿里、小米、百度、vivo、联想、360、天翼空间、魅族、安智、搜狗、应用汇、金立、酷派、oppo等国内首批16家成员单位在北京共同签署了公约。这也是我国首部互联网行业为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分发服务发布的自律性公约。

据CNNIC数据报告,截至2017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7.51亿,互联网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互联网企业竞争也进入更多维度和更深层次的竞争阶段。为促进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分发服务规范有序发展,保障企业和个人合法权益,推动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繁荣与创新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政府部门与有关行业协会制定了本《公约》,为移动互联网生产和优化提供更多可能。

据了解,《公约》基本内容包括总则、用户权益保障、公平竞争、公约的执行、附则,共五章三十五条,坚持用户权益至上的原则,切实保护用户的权益和安全,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分发服务的界限和竞争机制,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

《公约》一方面对当前企业间不正当竞争进行了规范,在第三章公平竞争的第十七条中规定,在下载、安装、升级、使用、卸载应用软件时,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滥用自身优势干扰或阻碍其他应用软件分发服务; 滥用用户提示的方式干扰或阻碍其他应用软件分发服务;故意以不开放必要权限的方式干扰或阻碍其他应用软件分发服务; 以恶意评价的方式干扰或阻碍其他应用软件分发服务; 以恶意修改用户设置的方式干扰或阻碍其他应用软件分发服务; 其他干扰或阻碍其他应用软件分发服务的行为。

另一方面,《公约》在用户权益保障的第七条中明确规定,在下载、安装、使用、卸载应用软件时,不得诱导用户通过其他应用软件分发服务平台下载、安装、使用、卸载应用软件及其安装包、链接。

长久以来,手机厂商对第三方应用商店实行“禁限令”,拦截用户在第三方应用商店下载的同时,并推荐自有APP应用市场的现象引起行业内关注,而《公约》的发布,可以说是有效阻断和净化行业内这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使企业认识到行业自律的重要性,形成良性竞争环境。

此次《公约》的发布标志着行业自律公约1.0版本的诞生,从0到1,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行业规章与自律公约体系。以自律公约的形式来规范行业发展,对于推动政府、协会、企业协同治理有着重要意义,也有利于避免大规模的技术反制事件及集体诉讼,保障企业和个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行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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