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网站上获悉,贾跃亭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时间12月11日。贾跃亭被列入“老赖”名单的案件与平安证券相关,立案时间为9月28日。
贾跃亭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初始交易金额人民币4.621亿元。
二、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息4149847.77元。
三、 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对应的购回交易金额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比率,计至贾跃亭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17年6月27日为9098872.03元。
四、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执行证书公证费人民币1426046元,律师费人民币2 560000元。
资料图
以上款项合计4.79亿元,但贾跃亭全部未履行,因此贾跃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形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而与此案相关的平安证券是乐视网上市时的保荐机构。
这不是贾跃亭首次尝到成为“老赖”的滋味,今年9月,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和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就已经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其中,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所涉及的案件有两起,案号分别是,(2017)津02执409号和(2017)津02执325号,执行法院均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给付5008.7125万元和5716.4716万元,合计约1.07亿元。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所涉及的案号为(2017)津02执325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给付5716.4716万元,乐视移动也全部未履行,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称,已依法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现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认可法院的财产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