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自“歌唱北京”原创歌曲征集活动举办以来,近日迎来一位特殊的“投稿人”——来自微软的人工智能机器人小冰。
小冰诞生4年来因会聊天、作诗为人津津乐道,作词则是她(小冰的人设是女性)最近才展示出来的新技能。“看”着数张北京的风景照,小冰写出了《AI北京》的歌词。
其实,这不是小冰第一次出手,2017年5月,她创作诗集《阳光失了玻璃窗》出版,作为历史上第一部完全由人工智能创作的诗集,还引发了业界的一场讨论——这本畅销诗集的“稿费”到底开给谁?
这个版权问题,其实颇为无聊和无解,但议论这一话题的目的却是出于内容创意行业的焦虑症与迷茫。
是工具还是虚拟人?这不是“钱”的问题
根据现行法律,知识产权成果是指“人类创造出来的成果”,因此主体的认定,成为了人工智能创造物归属权的一个关键点。
认为人工智能是人类的一种黑科技工具,是一个颇有市场的界定。
然而事实上,人工智能已经在文创领域,用自己的独创展露了头角。
2016年,日本研发的人工智能创作了科幻小说《电脑写小说的那一天》,不仅骗过了所有人类评审,还成功入围日本微小说文学奖,“这一天,机器人可以撰写小说,可以优先支配自己的快乐,并不再为人类工作。”该小说中的这段话似乎在宣告着自己作为虚拟人的存在。
抛开道德、人伦及其它问题,单是创作上,人工智能的能力已经不容小视。
比如前面提到的微软小冰,从2016年开始,用了27个化名匿名投稿的诗篇多次被《北京晨报》《长江诗歌》等刊发。而那些发布在豆瓣、贴吧、天涯等多个网络社区诗歌讨论区中的作品,从没被人发觉是“拼凑”。
“以投稿获刊这个文字工作者借以判断自身能力的常用标尺来看。小冰在‘实力’上已经趋于内容创作者中等以上水平。”自由撰稿人思达告诉笔者:对比一些人工智能的作品,未来自己的饭碗,可能真有被颠覆的可能。
显然,此处的人工智能,已经通过深度学习达到了能“独立创作”的水准,甚至能达成更多姿势。
如4月,韩国首次利用人工智能AI技术参与歌曲的制作获得成功,其自主开发能唱歌的“K-pop AI”,而之前谷歌人工智能还能进行绘画创作,有画作被拍出了8000美元高价。
而被视为是工具的那一类,只是被冠以了“人工智能”的名头,最为典型的是早前被媒体热炒的“自动写作软件”,该类软件集成而非学习了大量的创作素材,尤其是名家的,进而通过剪切的裱糊匠式创作,提供文创者以写作辅助。
“自动写作软件作为工具,由于剪贴式作业,往往会造成大量的版权问题,且由于仅仅是公式化的‘写作’,其内容远远谈不上‘创作’二字。”思达认为:该软件本质上和过去市面上流行的写作素材大全、中小学生作文素材集,没有区别,只是检索更自动了而已。
当然,当下通过深度学习诸如李白、杜甫、泰戈尔诗篇而进行创作的小冰、收集了全球海量音乐从而用大数据整合出一定规律的K-pop,细品之下,其“作品”中也难免带有一些模仿的痕迹。资深报纸编辑王辉提出了自己的担忧:尤其是很容易套路化的新闻报道,五要素齐全后,很难分辨得出是否模仿还是抄袭。至于其他如小说、歌曲,则边界更加模糊,偶尔一个“段落”的相似,你可以说是致敬,也可以说是抄袭……
版权不是大问题,有难题的还是创意
业界较有共识的一点是,创作型的人工智能,核心技术是自然语言理解与生成。而自动写稿软件,则是一种对语言的自动摘要技术。
一种观点则认为,自动摘要是初级人工智能技术,类似模仿习作的学徒角色,而语言生成,则进入了能够原创的工匠角色。“总而言之,目前的人工智能,距离大师角色还有很远。”文艺研究者李月芹对比了一些人工智能作品后提出上述观点:到了大师一层,他所提供的并不是简单地文字优美、曲调生动,而是一种思想。
李月芹随后揶揄了一句:有些小冰诗作或许会被人解读出一些思想和思考元素,但这应该算作是一种脑补。
在人工智能作品的版权问题讨论中,一些机构和法学专家在媒体上发出的观点则更为精彩。
如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森就认为其不是作品,是算出来的,而非创作。人工智能在一秒钟就能创造出很多生成物,没有必要再来激励,也没有必要用《著作权法》来加以保护。
×××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则在3月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6(2018)》中提出,在人工智能时代,传统的哲学体系难以有效解释相关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因此有必要洞察人工智能的时代特质,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人工智能时代知识产权法的哲学体系。
而在国外,这样的讨论也屡见不鲜。英国早在1988年出台的《版权、外观设计和专利法》承认“计算机产生”的作品是没有“人类作者”的作品,并明确授予此类作品版权保护。
2017年2月,欧洲议会出于版权保护的目的提倡授予自主式机器人“电子人”的法律地位……但时至今日,此类探讨,在全球范围来说,依然没有定论。
“你把运营和研发团队当作人工智能的监护人,问题就解决了。”网民小闹的言论则显得颇为务实: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如果有人乐意付费购买,无论是图书还是影视频,又或产生了流量广告,收益交给负责维护和开发Ta的团队即可,至于是作为电费还是作为技术升级、维护的钱,实在不需要外人操心。只管考虑后续作品是否值得花钱,就好了。当然,如果被认定侵权了,赔钱也是必须的,这也是监护人负责。
而真正值得考量的,依然还是创意。
“人工智能特别擅长写这种有规律的、被条条框框约束的内容,在一些简单重复性的脑力劳动中,它具有一些先天优势。”开发了写稿机器人的北京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所研究员万小军对媒体如此表述。
在这些创意成分并不强烈的内容创作领域,或许真的会因为人工智能的进入,而颠覆。
更高更快更强!人工智能的创作姿势解锁中
人工智能创作的姿势,并非仅仅是一个文艺青年这么简单。
4月25日,国内知名人工智能企业商汤科技发布了一系列新品,其中SenseMedia智能图片视频审核平台的2个功能颇为有趣:一场90分钟的足球比赛,能快速剪辑成3分钟的破门集锦。如果有需要,可变更条件为射门集锦,或是十佳任意球集锦,又或者是头球、角球精彩回放;所有的特效叠加渲染整体时间不超过10毫秒……
这其实是依托人工智能的深度学习,进而达成对内容创作者在简单重复性的脑力劳动得解脱或加速度。
而更多地姿势也在解锁之中。突破口还是简单重复性劳动。
“能看图写诗的小冰,可以在短短不到10秒钟的时间里,便写出260首诗。尽管在线下比拼中,邀请的知名诗人现场作诗打擂的结果是被小冰打败。”思达认为,这并不能说明问题,诗歌、小说这些需要深度创作的东西,不是即兴就能七步成诗的,李白、曹植这样的天才,在人类中也是五百年一遇。但是,速度确实是一个关键。
速度,在人工智能创作中,已经开始发挥其迅猛的攻势。比如新闻写作和自媒体创作上。
早在2016年,第一财经就发布过写稿机器人“DT稿王”,机器可以代替记者完成实时监控信息源,并对实时抽取的信息做出判断,输出相应内容从而产生新闻,平均下来,每天有5000个阅读量。
今日头条出品的国内首款人工智能反低俗小程序“灵犬”,将帮助创作者复查文章,取对标题。而类似的人工智能程序,目前在百家号、企鹅号以及其他内容分发平台上,都有不同程度的使用。
此外,一些人工智能的“简单”应用也在发挥出成本优势。
“一个人如果要把《格林童话》全部讲了可能需要至少400个小时的工作时间,花费大概6万块钱的录音成本。”微软(亚洲)互联网工程院市场及公关总监徐元春:“而对于‘小冰’来讲,它大概只需要6分钟的时间,用1毛钱左右的成本就能把故事读完。”
而在今年首部人工智能配音纪录片《创新中国》发布后,2013年因病去世的配音演员李易的声音,通过人工智能技术模拟,再现荧幕,更让许多观众惊叹和流泪。
更多的场景融入,或许是人工智能润物细无声进入社会的最佳途径,前提是“电费”要比稿费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