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做出裁定一个多月之后,苹果仍然在中国售卖法院禁止销售的一系列iPhone产品;另一边,德国法院发出销售禁令当天,苹果即表示在德国零售店下架涉案的iPhone产品。作为一家全球化的大型公司,苹果拒不执行中国法院禁令的行为,以及对于中、德两国法院裁定的区别对待,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引起了轩然大波。1月3日下午,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反侵权假冒创新战略联盟发布声明,称苹果应自觉履行禁令,而不是凭借其超级经济实力和影响力来蔑视乃至践踏中国的法律。
苹果拒不执行禁令,是对中国法律的蔑视
反侵权假冒创新战略联盟创立于2015年,致力发展成为一个以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为核心的全球化社团组织。通过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紧密合作机制,反侵权假冒创新战略联盟搭建起由政府相关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电商及社交媒体平台、品牌企业、知识产权权利人、志愿者等共同参与,以多元调解、快速维权、质量品控、诚信投诉、协调行政执法保护、支持司法维权为手段的社会共治立体保护体系,形成有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立体保护模式。
具体到此次高通与苹果四家中国子公司之间的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早在去年11月30日,中国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要求苹果方面停止进口、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涉案专利的产品,包括iPhone 6S、iPhone X等七个型号,裁定书送达后即生效;之后的12月7日,其中一家苹果子公司收到裁定书;12月14日,之前拒绝签收裁定书的其他三家子公司也接受了送达。而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直到目前,上述七款禁售的苹果手机仍在国内销售。
对此,反侵权假冒创新战略联盟组织相关领域资深专业人士进行了专业研讨,一致认为该裁定现已生效,具有强制执行力。该联盟在声明中指出,苹果对中国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裁定应当尊重,并根据裁定自觉履行禁令,而不是凭借其超级经济实力和影响力来蔑视乃至践踏中国的法律。“如果苹果公司继续无视生效裁定,继续不履行该裁定,本联盟将支持高通公司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促使该裁定切实得到执行。”
专利保护日趋严格,“苹果们”未来将更快受到惩罚
对于苹果违背禁令持续售卖涉案手机的行为,高通方面已经固定了相关证据,并向申请强制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明确提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如果苹果公司仍然拒不执行该裁定,其行为构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罪,应该遵照我国《刑法》第313条的规定,对苹果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在科技飞速进步的今天,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专利侵权纠纷将会越来越频繁,为了保障创新者权益并激发创新活力,未来专利保护将更加严格、高效。在最近举行的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审议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田红旗提出,行政执法具有快速、权威、高效等优势,建议针对重复侵权等扰乱市场秩序的恶性专利侵权行为,进一步明确专利行政部门行政执法权。可以相信,在未来专利保护日趋严格的形势下,拒不执行专利纠纷裁定的行为将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为我国科技创新营造出更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