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尼先驱晨报”报道,苹果公司再次输掉与瑞士钟表制造商Swatch的官司,未能阻止Swatch在澳大利亚使用“one more thing”这句话。
苹果此前对澳大利亚商标局表示,Swatch不应该被允许使用“one more thing”,因为它是史蒂夫·乔布斯的标志性用语之一,乔布斯经常在苹果主题演讲期间使用它,蒂姆库克也经常使用。苹果公司表示,斯沃琪不应该将“one more thing”注册为商标。
然而,Swatch表示,他们使用“one more thing”的短语是为了推出一款“黑色电影灵感”的手表。这句话的使用是受到电视电影《神探科伦坡(Columbo)》的启发,后者经常说“one more thing”。
最终,听证官Adrian Richards支持Swatch,并命令苹果支付Swatch的律师费。Richards解释说,苹果从未将“one more thing”这句话与任何“特定”商品或服务相结合。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苹果公司还声称Swatch在一些智能手表商的的标志“Tick different”侵犯了苹果“ Think different ”标志的商标权。本月早些时候瑞士法院支持Swatch集团的观点,认为苹果对其使用“Tick Different”口号侵犯“Think Different”广告的主张并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