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电动车新国标实施办法,具体包括:超标电动自行车无法登记上牌,超标在用电动自行车过度不超过三年。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将通过非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变更、转移、注销等业务流程;按照新国标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严禁为未获CCC认证车辆登记上牌。
此外,我省将综合施策,引导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逐步退出,对4月15日前已售出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发放临时通行标志,纳入非机动车登记范围。未按地方规定领取临时通行标志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处罚。
以合肥为例,目前在安徽省内,大多城市都有了共享助力车。据统计,合肥的共享助力车超过二十万辆,它们是否符合新国标,又是否足够安全?
4月15日,电动自行车的最新国标开始正式实施,针对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体积越来越大、速度越来越快的趋势进行了严格规范,标准包括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千米,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得超过55千克,必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等要求。与此同时,也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有牌照、配备头盔方可出行。
据悉,新国标是为了在满足基本出行需求的基础上,减少对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秩序的干扰,并减少安全隐患。新国标正式出台后,全国多地市交警部门加大了整治监管力度,对无牌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
此外,新国标的出台也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关注,其中尤为引起关注的问题在于,既然骑乘电动车需要配备头盔,那么现在市场上流行的共享电动车均不具备头盔等配饰且不符合新国标技术要求,恐将全部成为了违规“产品”。
以合肥为例,现在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上,人们时常看到共享电动车的身影,但本应给群众带来便利的共享服务却为市民的正常生活带来很多麻烦。最明显的就是共享电动车胡乱停放现象,车辆横七竖八地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及台阶、甬道上,为人们行走通过带来极大阻碍,甚至一些电动车直接停在盲道上,更是带来不少安全隐患。
事实上,共享电动自行车出现安全问题已经是屡见不鲜。
2018年8月中旬,合肥滨湖新区万国农贸金街口的一辆哈罗共享电单车突然起火,现场浓烟滚滚,幸好扑救及时未能酿成大祸。“这些共享电单车长期放置于户外,风吹雨淋日晒,电瓶很容易发生故障,还好不是市民在骑行中发生了自燃,当时也没有市民在附近,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现场队员说道。
这并不是合肥发生的首起共享电动车自燃事故,追溯至同年3月,就有两起类似事件在合肥发生,3月17日,在海棠路与香樟大道交口西边,一辆共享电动车冒烟自燃,次日望江路与玉兰大道交口一公交站台旁就有五六辆电动车起火燃烧。
据悉,共享电动车自燃点大多在电瓶上。共享电动车每天风吹日晒,电瓶非常容易发生故障,尤其在炎热的夏季,更容易发生自燃事故或者其他安全隐患。除了合肥外,成都、上海等多地也出现过共享电动车自燃的事故,这种事故在高温天气尤其易发生。
上海消防部门曾做实验,一辆电瓶车起火后,可以在90秒内达到200摄氏度高温,在3分钟内达到700摄氏度,燃烧时除了高温还会释放出有毒有害气体。假如起火的电瓶车碰巧又是停在楼道等区域,后果可能不堪设想。
2019年的夏季已经悄然而知,随着天气日渐炎热,共享电动车的安全隐患问题又再次进入人们的视线,根据新国标的标准,现有共享电动车显然是不达标的,潜在的安全隐患如何解决,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