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于日前发布,对乘客在地铁内一系列行为进行规范,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明确7类约束性行为,其中包括: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于日前发布,对乘客在地铁内一系列行为进行规范,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明确7类约束性行为,其中包括: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