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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号转网规定”今日起施行:电信经营者不得阻止用户携号转网

   时间:2019-12-01 16:31:37 来源:IT之家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12月1日消息 据工信部官方网站消息,《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今日起正式施行,规定中表示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阻止用户携号转网。

据了解,从11月27日起“携号转网”正式在全国提供服务。用户号码保持不变,符合条件可自由选择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早在11月初,工信部发布《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该规定于今日(12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中表示,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提供携号转网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9种行为具体如下: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止、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

(二)用户提出携号转网申请后,干扰用户自由选择;

(三)擅自扩大在网期限协议范围,将无在网期限限制的协议有效期和营销活动期默认为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用户携号转网;

(四)采取拦截、限制等技术手段影响携号转网用户的通信服务质量;

(五)在携号转网服务以及相关资费方案的宣传中进行比较宣传,提及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名称(包括简称、标识)和资费方案名称等;编造、传播携号转网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隐瞒或淡化限制条件、夸大优惠事项或携号转网影响、欺骗误导用户,诋毁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

(六)为携号转网用户设置专项资费方案和营销方案;

(七)利用恶意代客办理携号转网、恶意代客申诉等各种方式,妨碍、破坏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携号转网服务正常运行;

(八)用户退网后继续占用该携入号码;

(九)其他违规行为。

此前官方也披露在11月10日至26日“携号转网”试运行期间,三大运营商26省试运行期间的携转情况。中国移动携入用户36413,携出30165;中国联通携入16525,携出28952;中国电信携入25734,携出1955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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