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海能达与摩托罗拉之间的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陪审团裁决海能达赔偿7.65亿美元)一事,海能达今天早上发布公告称:公司对本次陪审团裁决表示失望,尊重但不同意本次陪审团裁决。本次陪审团裁决结果仍需伊利诺伊州法院审查并作出一审判决。如果伊利诺伊州法院一审判决支持本次陪审团裁决结果,公司将保留对一审判决进行上诉的权利,以进一步维护公司权益。
公司相信美国司法系统终将对该纠纷做出公正的裁决。
2017年3月15日,海能达的两家全资子公司美国公司和美西公司收到美国伊利诺伊州法院送达的诉状,摩托罗拉及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起诉海能达及美国公司、美西公司商业秘密侵权,认为海能达部分产品侵犯了摩托罗拉商业秘密。
2018年8月2日,摩托罗拉向伊利诺伊州法院提出增加版权侵权的诉讼请求,认为海能达部分产品侵犯了摩托罗拉美国版权。其后案件进入证据开示阶段,至2019年9月,案件证据开示全部结束。
根据伊利诺伊州法院的安排,上述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已于当地时间2019年11月6日(北京时间2019年11月7日)进入庭审阶段。当地时间2020年2月12日,摩托罗拉在庭审中最终明确其主张海能达部分DMR产品侵犯摩托罗拉21项商业秘密及4项美国版权,要求海能达、美国公司及美西公司就侵犯其商业秘密行为支付相应赔偿。
美国当地时间2020年2月14日,上述案件陪审团作出裁决,认为海能达、美国公司及美西公司侵犯摩托罗拉一项或多项商业秘密及美国版权,应向摩托罗拉支付损害赔偿34576.12万美元及惩罚性赔偿41880万美元,合计76456.12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2.71亿元)。
海能达在公告中指出:本次陪审团裁决结果并非一审判决,陪审团裁决结果仍需伊利诺伊州法院审查后作出一审判决。
海能达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对本次陪审团裁决表示失望,尊重但不同意本次陪审团裁决。本次陪审团裁决结果仍需伊利诺伊州法院审查并作出一审判决。如果伊利诺伊州法院一审判决支持本次陪审团裁决结果,公司将保留对一审判决进行上诉的权利,以进一步维护公司权益。公司相信美国司法系统终将对该纠纷做出公正的裁决。
海能达在公告中同时强调:上述陪审团裁决涉及赔偿金额较大,本诉讼事项已构成重大诉讼,将对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该诉讼事项后续的重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海能达表示:近年来,公司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合规经营力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推出具有自有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本次诉讼涉及公司部分DMR产品,公司其他产品未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