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庆余年超前点播案一审宣判认定:爱奇艺“超前点播”本身并无不妥,但损害原有会员权益。案件判决后,原告吴某于6月4日在社交平台再发声:爱奇艺在庭审中出示了他的观影记录,感觉隐私被侵犯。
对此,爱奇艺回应称:平台一直注重保护用户隐私,本次诉讼中提交的信息,也是基于根据法律法规和诉讼需要,仅向法庭提供,便于法官更好地了解事实。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隐私,爱奇艺申请了不公开质证,确保信息不会流向任何第三方。关于在庭审中出示观影记录是否侵犯用户隐私再次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记者发现,一部分网友对此表示爱奇艺等视频网站收集自己的观看记录,并通过智能推荐自己喜欢看的内容还是挺好的,另一部分网友则表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平台使用个人观影记录都是侵犯隐私,不能接受。事实上,在大数据时代,包括腾讯、淘宝、百度等互联网平台都储存了大量用户信息。
北京清律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熊定中在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表示,平台存储用户的观影记录很正常,这可以算是一部分用户的刚性需求,给用户提供了找回自己浏览记录的机会,符合《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中的“必要”原则。关于观影记录是否属于隐私问题,他表示,观影记录本身是能够反映用户自身喜好的,所以属于个人隐私。这一点我觉得应该是没有分歧的,用户也这样认为,爱奇艺在辩论的时候也没有说这不是隐私。”
由此看来,观影记录确实属于个人隐私,那爱奇艺在庭审中出具吴某的观影记录是否侵犯了其隐私?熊定中表示:法庭上任何一方都有举证的权利,只要是爱奇艺认为跟本案相关,而且这个证据是由它合法收集的。一方将合法持有的证据提交给司法机关,不属于对于个人信息的使用行为,也不涉及向社会公众或无关第三方披露。同时他还说,不公开质证是指现场正常进行庭审,但只允许法官、书记员和原被告双方律师等案件相关方在场,体现在这次诉讼案件直播中,则这段庭审没有被播出。因此,他认为爱奇艺此举不涉及侵犯隐私。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政学院教授蒋洁认为,爱奇艺至少必须证明提供观影记录对于案件审理的必要性,比如用户看了什么影片跟爱奇艺是否违约(或者其他诉求)有没有密切联系?虽然隐私权的行使有边界,服务平台依据用户协议或合法的除外条款可以在必要范围内使用用户数据,但优质企业对于用户隐私安全及其他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应当高于现行法律法规的底线标准。企业在作出调取此类数据记录的决定时必须慎之又慎,最好先行开展隐私影响和社会影响评估。
随着超前点播案持续发酵,越来越多用户关注到了相关话题。两位专家的观点说明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在必要范围内可使用用户数据,但同时也提醒所有互联网平台,在日后服务过程中需要更加严谨,尤其对用户隐私需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