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早间,蚂蚁集团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暂缓 H 股上市及退回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股款。
公告指出,兹提述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 3 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暂缓 H 股上市(“该公告”)。基于该公告所载的理由,H 股首次公开发售及 H 股上市将不会按照招股章程所载的时间表进行。因此,本公司宣布以下有关退回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股款的安排。
退回申请股款
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股款(连同 1.0% 经纪佣金,0.0027% 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以及 0.005% 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将不计利息分两批退回:
(i)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星期三)就全部或部分不获接纳申请(根据本公司已经进行的初步抽签和分配确定)发送白表电子退款指示 / 寄发退款支票 / 退款(‘第一批退回’);及
(ii)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星期五)就全部申请(只限于第一批退回项下尚未退回部分)发送白表电子退款指示 / 寄发退款支票 / 退款(‘第二批退回’)。
对于透过白表 eIPO 服务申请并以单一银行账户支付申请股款的申请人,退款将于,如属第一批退回,2020 年 11 月 4 日(星期三)或如属第二批退回,2020 年 11 月 6 日(星期五)以电子退款指示形式发送到其缴交申请股款的付款账户。对于透过白表 eIPO 服务申请并以多个银行账户支付申请股款的申请人,退款将于,如属第一批退回,2020 年 11 月 4 日(星期三)或如属第二批退回,2020 年 11 月 6 日(星期五)以退款支票形式以普通邮递方式寄往其白表 eIPO 申请上所示地址,邮误风险概由彼等承担。
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其退款(不计利息)预期将于,如属第一批退回,2020 年 11 月 4 日(星期三)或如属第二批退回,2020 年 11 月 6 日(星期五)存入彼等的指定银行账户或其经纪或托管商的指定银行账户内。
透过指定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除外)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向该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查询彼等应获支付的退款金额(如申请人透过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申请)。
以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的身份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亦可于,如属第一批退回,2020 年 11 月 4 日(星期三)或如属第二批退回,2020 年 11 月 6 日(星期五)透过‘结算通’电话系统及中央结算系统互联网系统(根据香港结算不时有效的‘投资者户口持有人操作简介’所载程序)查询应获支付的退款金额。紧随将退款存入彼等银行账户后,香港结算亦会向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提供一份活动结单,列出(就以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而提出申请的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而言)存入彼等各自的指定银行账户的退款金额。
所有中央结算系统活动须遵守不时生效的《中央结算系统一般规则》及《中央结算系统运作程序规则》进行。承董事会命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井贤栋香港,2020 年 11 月 4 日于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井贤栋先生(执行董事长)、胡晓明先生(首席执行官)和倪行军先生,非执行董事蔡崇信先生、程立先生和蒋芳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郝荃女士、胡祖六先生和黄益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