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桩家电界的旧案迎来终审判决,而这个官司的主角正是备受争议的“激光电视”。 乍一看,似乎只是一件普通的商业纠纷。但细心的人可能会发现,这场原本应该以“口水战”进行的市场对决,为什么会演变成一场“官司”呢?
除了“南山必胜客”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以外,命门的暴露也让激光电视不得不做出应对。
激光电视死穴被戳中,拼尽全力反击
在消费升级背景下,消费者非常关注的超高清大屏电视,不同技术产品市场竞争激烈,主要包括“量子点、OLED、激光”等。对于量子点和OLED自不必多说,都是主流显示技术,而对于比较偏门的投影类显示技术“激光电视”,业界称之为营销大于产品。
事实上,从诞生至今,激光电视一直备受争议和吐槽。最大软肋就在“护眼”宣传,实则是偷换概念。
激光电视其实在本质上和投影仪没什么两样,投影仪大家都知道,投屏到墙壁或幕布上,对环境光的要求比较高,如果是大白天基本看不清画面。虽然激光电视的亮度比普通投影高上不少,但与同尺寸液晶电视相比还是有一定距离,更直白一点说,就是当环境亮度比较亮时,激光电视的画面质量和色彩就会大打折扣。而亮度和清晰度不足的问题不只影响体验感,更对眼睛带来巨大的负担。
对此,眼科专家就明确表示,“其实,无论直射光,还是反射光,其实都是光的传播形式,反射光比直射光更护眼是不准确的,护眼与否与光的强度和远近相关。对于青少年来说,在一定范围内,光线越强越亮越好;距离光源越远越好。”
从科学护眼角度看,激光电视、投影仪这类反射成像原理的显示设备,因为反射损失了太多的能量,亮度都会比较低,所以对环境光要求较高。如果在白天光线强的情况下看屏幕,由于清晰度不够反而更会引发眼肌持续紧张,对青少年儿童的近视防控尤为不利;
另外,长期在暗部环境下观看激光电视或投影产品,如果缺少适当的环境光调节,危害也是非常大的。此前权威媒体曾报道,长时间在暗光下看手机、看电视的强光屏幕,人的瞳孔会放大,对于一些敏感人群可能诱发眼压升高,导致视疲劳,引起近视,严重的甚至是诱发青光眼、导致永久性失明。
屏幕再大,也难掩饰画质的弊端
激光电视本质为短焦投影,其突破了投影此前主要应用在非家庭消费场景的状况,其主要优势为大尺寸。激光电视的出现和数年前大屏电视价格居高不下有着密切关联,比如在80吋—100吋这个区间,激光电视和大屏电视两者价差曾经高达数倍。
对于大尺寸电视而言,其亮度和分辨率两大指标,是重要的评价标准。激光电视有两个亮度标准,一个是投影仪的亮度,单位是流明,一个是抗光幕反射的亮度,单位是尼特。具体使用的时候,投影仪将会发射光线,光线遇到抗光幕反射到观众的眼中,才会形成画面。目前大部分激光电视的抗光幕反射亮度仅为200尼特-250尼特,而理想状态下,电视的平均亮度都在400尼特。
在亮度上,显示设备还会遇到亮度损失的问题。为了对抗环境光的影响,液晶电视加入了“上偏光片”的设计,足以吸收大部分环境光,从而在光照环境下也能实现极高的对比度。在销售上,激光电视的大部分演示场景都处于黑暗环境中,这是因为激光电视很容易受到明亮环境的干扰,而为了对抗这种干扰,用户必须买一片抗光幕,但抗光幕价格不菲,基本相当于一台液晶电视的价格。而消费者除了牺牲画质,基本别无选择。
激光电视也曾有过被告翻车的历史
与普通液晶电视相比,激光电视价格更贵,大多在万元以上或者更高。这个价格对大多数消费者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更重要的是,激光电视除了价格高外,实际观看体验并不好,受限于周围的环境光线、护眼功能名不符实等等。很多人发现掏钱后并没有获得想要的或者理想的观看效果
此前,有微博用户发文称其购买的某知名品牌激光电视,存在伤眼、漏光、画质差等问题,在要求退货无果后将商家告上法庭。事件在微博上发酵后,该用户的诉求得到妥善解决,但该用户依然提醒“千万别买激光电视”。可见在体验过激光电视后,用户的态度反差有多大。
就目前激光电视的市场来看,其营销宣传远远大于实际功效,因此大家经常能看到网上曝出激光电视体验差的网友评论。激光电视好不好用,口碑到底是不是真如宣传里说的那样,使用过的人最有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