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 10294 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在国内建立一套病历电子档案数据存储库,实现资源共享的建议。《答复》提到,国家卫健委高度重视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服务,正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药品器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保等信息标准体系,并逐步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目前,全国二级以上医院已经基本完成 HIS、LIS、PACS 等基础信息系统建设,大多数三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区域影像诊断等信息系统。各省积极探索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应用,辽宁省实现卫生健康十余个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重庆市实现了全市跨区域、跨医疗机构的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调阅;湖南省实现了健康档案共享调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统一预约挂号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