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3 日消息,第二届中国新电商大会于 7 月 29 日正式在长春开幕,该会议旨在推动新电商、促进新消费、助力新发展。
为指引网络直播行业诚信建设和规范管理,《网络直播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团体标准在大会上发布。该标准是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单位指导下编制,并以 62 份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文件为依据。因此,该标准将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
《网络直播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团体标准主要适用于网络直播平台对网络主播、直播间运营者的信用评价。同时,相关组织和机构对网络主播、直播间运营者的信用评价也可参照使用。值得一提的是,虚拟主播的信用评价也可参照该标准。
该标准主要内容分为适用范围、网络直播主体信用评价的原则、评价主体要求、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程序六个方面。在指标体系中,该标准将网络主播和直播间运营者按两类指标划分。具体评价方面,该标准规定信用分满分为 1000 分,并将信用分划分为 5 个信用等级。
据了解,网信办于今年 4 月 15 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朗・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专项行动。据网信办 7 月 30 日发布的治理成果,本次行动共处置违规直播间 56.3 万个,清理违规短视频 235.1 万条,关闭违规用户账号 12 万个,处置处罚违规主播、短视频账号 21.86 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