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新航确认,公告判决中的“停止销售”实际上对公司的自由生产经营没有任何影响,判赔还需要经过二审最高院的审理。中航锂电洛阳公司与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为无股权关系的独立公司,对于宁德时代诉洛阳公司案件情况以洛阳公司回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