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科技资讯】3月24日消息,山东小彭新能源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与“小鹏汽车”商标相似的低速电动车一事,向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致歉。相关产品已于判决生效起停售。这起事件对广州小鹏公司的企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造成了恶劣影响,违背了诚信原则,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小彭公司在致歉声明中表示已经认识到这种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已经做出了保证将严格规范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
据ITBEAR科技资讯了解,小彭公司在生产、销售的低速电动汽车上,擅自使用了与广州小鹏公司商标相同甚至高度相似的侵权标识,并将其使用在生产车间、办公室、车辆生产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生产厂房外墙、展会上。同时,小彭公司将“小彭”作为企业字号登记注册并在生产、销售、展会中使用,以及将生产的各款车型命名为“小彭汽车”。
在本次事件中,小彭公司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对广州小鹏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了侵犯。作为一家新能源汽车企业,应该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