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科技资讯】7月7日消息,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告显示,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处以3万元罚款。
该公告指出,该公司在其“iPhone年年焕新计划”主页发布了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广告内容宣称“升级到新款iPhone,轻轻松松”,并表示只需购买指定新款iPhone并在同一笔交易中加购AppleCare+服务计划即可参加该计划。经调查发现,年年焕新计划是该公司推出的一项可升级iPhone并提供AppleCare+服务的计划,但该计划与商务折扣不能同时享受。然而,该公司并未在主页广告中明确标注这些限制条件,而是将其写在跳转页面的条款中。这则广告可追溯至2020年10月23日,但在2021年8月底,该公司对广告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调查结果,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的广告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该公司未在主页广告中明确标明与商务折扣不能同时享受的限制条件,导致消费者可能被误导。因此,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该公司处以3万元的罚款。
这一处罚表明了中国对广告宣传的严格监管态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据ITBEAR科技资讯了解,中国市场对虚假和误导性广告行为保持高压打击,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对于企业来说,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广告宣传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