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科技资讯】6月11日消息,近日,加利福尼亚州的一名法官驳回了特斯拉试图撤销一项指控的申诉,该指控称其自动驾驶技术的广告具有虚假性。此案现已确定将进入正式法庭审理阶段。
据ITBEAR科技资讯了解,加州机动车辆管理局(DMV)自2021年便着手调查特斯拉是否涉嫌发布了具有误导性的自动驾驶广告。经过深入调查,DMV发现特斯拉公开宣传的内容与其向DMV提交的相关材料并不一致。因此,DMV于2022年正式向特斯拉提出质询,要求其就涉嫌夸大自动驾驶系统能力的指控作出回应。
特斯拉在回应中辩称,公司长期以来一直有权宣传其自动驾驶功能,并认为应继续保持这一权利。然而,法院对此观点并不认同,并裁定案件需进入庭审阶段,以进一步审理相关争议。
这是特斯拉在本月内第二次在自动驾驶广告相关的欺骗案件中败诉。就在5月份,另一项联邦集体诉讼案也得到了继续审理的判决,该案件指控特斯拉未能履行其对自动驾驶技术的承诺。
此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也介入调查,以确认特斯拉的自动驾驶广告是否构成证券欺诈行为。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特斯拉如何定义并宣传其“Autopilot”和“Full Self-Driving(全自动驾驶)”两个辅助驾驶软件。尽管这两个系统相关联,但在功能和价格上存在差异。原告方主张,“Autopilot”这一名称可能会误导消费者,使其误以为在使用该功能时驾驶员无需关注路况。特斯拉则坚称,“Autopilot”仅是类似于飞机上的驾驶辅助系统,使用时仍需驾驶员保持高度警惕。
与此同时,“Full Self-Driving”的名称直接传达了车辆具备完全自动驾驶能力的信息。然而,尽管特斯拉CEO埃隆·马斯克多年来一直宣称特斯拉汽车将实现自动驾驶,但该技术至今仍未完全实现。虽然FSD功能在不断完善和增强,但目前仍需要驾驶员的全程关注。
根据国际自动机工程师协会(SAE)的自动驾驶等级划分标准,尽管FSD在某些方面超越了Autopilot,但这两款系统以及市场上大多数其他辅助驾驶系统仍被归类为“L2”级别。目前,在美国道路上,仅有奔驰EQS搭载的Drive Pilot系统达到了“L3”级别,而Waymo的自动驾驶出租车则达到了更高的“L4”级别。
最近,特斯拉将FSD系统重命名为“Full Self-Driving (Supervised,监督式全自动驾驶)”,以强调即使在驾驶员不频繁操作车辆的情况下,也需坐在驾驶位并随时准备接管。这一变化可能是为了提醒新用户,在使用FSD功能时仍需留在车内,并可能是为了应对当前正在审理的两起虚假广告诉讼而做出的策略性调整。
目前,这些针对FSD的诉讼案件最终结果尚不明朗。然而,已有车主就FSD功能提起了虚假广告诉讼并获胜。例如,一位英国车主因特斯拉未能提供已付费的软件功能而获得了约10,000美元的赔偿;另一位美国车主因特斯拉重复收费而成功要求特斯拉免费升级其电脑系统。这些案例显示了消费者对特斯拉自动驾驶技术宣传真实性的高度关注和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