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9月6日消息,近日,中国证监会对日本瑞穗证券株式会社独资设立瑞穗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的申请文件提出了详尽的反馈意见。此次反馈涵盖了财务报表、信用评级、业务规划、高管胜任能力等多个方面,显示出中国证监会对外资证券公司设立申请的严格审查。
据ITBEAR了解,中国证监会首先要求瑞穗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评估其财务状况。同时,还需补充更新近三年的长期信用评级及展望,以及证券承销、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国际排名情况,这些都是衡量公司实力和信誉的重要指标。
在业务规划方面,中国证监会注意到拟设公司初期将以债券业务为主,并要求对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是否涉及股权业务进行补充说明。此外,还需结合拟设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详细阐述各项业务牌照在初期和中期的具体规划。
高管人员的胜任能力也是审查的重点之一。由于拟设证券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均缺乏相关的证券基金业务经验,中国证监会要求对其胜任能力进行充分论证,以确保公司管理层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值得一提的是,新《公司法》的施行对拟设证券公司也产生了影响。中国证监会要求日本瑞穗证券株式会社在公司章程、内部治理机制设计等方面与新《公司法》做好衔接,以确保公司的合规运营。
综上所述,中国证监会对日本瑞穗证券株式会社的独资设立申请提出了全面而细致的反馈意见,旨在保障国内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这也反映出我国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正日益加强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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