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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车意外撞到自己,责任归属终于明确了!

   时间:2024-09-26 15:33:37 来源:ITBEAR作者:沈瑾瑜编辑:瑞雪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ITBEAR】9月26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近日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该解释将于2024年9月27日正式实施,其中对汽车保险领域中的某些特殊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看似匪夷所思的交通事故,比如驾驶员下车后,自己的车辆因未停稳而发生溜滑,最终导致驾驶员本人受伤。这类情况下,关于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付问题,往往会在驾驶员或家属与保险公司之间引发不小的争议。

示意图

对此,新的司法解释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它规定,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离开车辆后,因自身过错如未采取制动措施等,而受到自己车辆的碰撞或碾压造成伤害,那么该驾驶人将不被视为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理赔对象。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驾驶人实际上仍然对机动车具有控制力,因此不能构成“自己对自己侵权”。

这一规定的出台,不仅为相关纠纷提供了统一的裁判标准,更重要的是,它旨在通过法律手段督促驾驶员在离开车辆之前,务必确保车辆已经停稳并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从而有效减少因疏忽大意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随着新司法解释的即将实施,预计将对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规范驾驶员行为以及明确保险责任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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