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此法案特别指出,数字版商品的卖家在推广或销售时,禁止使用“购买”等相关术语,除非他们能够提供清晰且显眼的警示,说明消费者并不拥有这些数字商品的所有权。这一规定的出台,主要是针对当前数字市场上普遍存在的“购买不等于拥有”的现象。
据了解,该法案的发起人Jacqui Irwin表示,她之所以提出这一法案,是因为去年索尼PlayStation商店因版权问题下架了大量已购买的电视剧和纪录片,引发了她对数字商品所有权的关注。尽管索尼后来恢复了用户的观看权利,但这一事件仍然暴露出数字商品所有权的模糊地带。
Irwin还提到,今年4月《飙酷车神》停售后玩家无法离线进入游戏的事件,进一步凸显了数字版商品所有权问题的普遍性。在许多搭载了数字版权管理(DRM)技术的游戏中,玩家往往需要联网验证才能玩游戏,这无疑限制了玩家对游戏的自由使用权。
新法案的出台在玩家社区中引起了广泛关注。主打DRM Free的GOG游戏商店迅速响应,强调他们始终将游戏的所有权完全交给玩家。然而,尽管GOG的做法值得肯定,但新法案并未从根本上解决数字版商品所有权的问题。
根据加州政府公布的信息,这项新法案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其具体实施效果和影响仍有待进一步观察。不过可以明确的是,该法案仅适用于美国加州地区,对其他地区的数字商品市场并无直接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