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为响应国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及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号召,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委及财政局等多部门近日联手,出台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实施细则。该政策旨在进一步激活本市汽车消费市场,释放消费潜力。
新政明确,自2024年4月24日起至年底,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车的,将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可获2万元补贴,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则补贴1.5万元。
针对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以旧换新,政策也分别作出了调整。购买符合国六b标准的新燃油小客车,或纯电动小客车的个人消费者,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亦可享受1.2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类补贴不可同时申请。已领取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消费者,将不再符合申领本市燃油车或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资格。
对于已依据先前政策申请补贴的消费者,若新车使用性质未变更为非营业性,将按照新标准自动补发差额,无需重新申请。补贴资金的申领主要通过线上渠道进行,包括商务部的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及“车信盟”APP等,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0日。
关于政策的具体咨询,市商务委和市发展改革委将分别负责解答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及本市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