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近期,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宗涉及未成年人游戏充值的案件,引发社会关注。案件中,15岁少年小徐利用其母亲的身份证信息,在网络游戏平台进行了实名认证,并偷偷使用母亲的微信账号充值近5000元购买游戏道具。小徐的母亲在发现后,将游戏平台和收款方告上法庭,但法院并未全额支持其退款请求。
据案情回顾,小徐为了绕过未成年人游戏防沉迷系统,利用其父亲手机副卡号注册某短视频平台账号,并通过母亲的身份信息进行实名认证。此后,他趁母亲不注意,多次使用其微信账号充值购买游戏道具,单次充值金额多为6元至118元不等,累计花费近5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游戏平台和收款方已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的规定接入了防沉迷实名认证系统,且基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和远程性,交易双方主要通过注册的网络账号和法定的身份核验机制确认身份。因此,在小徐使用其母亲的身份证信息进行登录、注册和充值时,平台和收款方有理由认为账号使用者为成年人,故不存在过错。同时,法院指出,小徐此前已有大额充值行为,说明其监护人在教育引导方面存在不足,对充值行为负主要责任。
法院还参考了国家新闻出版署的相关规定,酌定游戏平台和收款方退还小徐2000元充值款,并驳回了其他诉讼请求。小徐及其母亲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认为监护人未尽到及时监管义务,且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游戏存在故意设计技术漏洞引诱未成年人充值。
法官提醒,尽管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进行游戏充值可主张退回部分金额,但家长不应忽视自身监管职责。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是监护人的法定职责,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引导和监督,合理安排用网时间,并有效管理终端设备、网络账号和支付工具,以预防网络沉迷和非理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