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近日,博主@溪溪大人在其微博账号上发布了一份声明,就其与小米公司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向小米公司公开道歉。根据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该博主的行为被认定为商业诋毁和侵害商业秘密,严重损害了小米的商业信誉,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声明中,@溪溪大人表示对给小米公司商誉造成的负面影响深感愧疚,并向小米公司表达了诚挚的歉意。根据判决要求,该博主在其微博置顶公布了判决书全文及摘要,以便为小米公司消除影响。
判决书中指出,@溪溪大人在公共网络平台上多次、反复发表未经证实或语言过激的言论,构成商业诋毁;同时,其还披露了小米公司多份加注保密标识的内部文件,侵害了小米公司的商业秘密。综合考虑小米的知名度、博主的粉丝量以及其既有商业诋毁行为也有侵害商业秘密行为,法院判定@溪溪大人赔偿小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十五万元,并在其个人微博中发布声明就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原告消除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溪溪大人在另一条微博中晒出的图片显示,其已在9月12日向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了15万元的赔偿金。
此次事件起源于今年2月,当时小米法务部宣布收到海淀区人民法院关于微博用户“溪溪大人”侵权的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合计赔偿15万元,并要求在其微博置顶道歉24小时。7月,小米法务部进一步宣布,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