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上交所近期对科创板上市项目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碧兴科技”)及其保荐机构华英证券开出两张罚单,因其涉及多项违规行为。罚单显示,碧兴科技在发行上市过程及股票交易后,未及时报告并披露业绩预计与实际财务数据存在较大偏差,同时重大合同披露也不及时。
具体而言,碧兴科技在2023年上半年业绩预计中,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23,000万元至24,000万元,净利润3,144.04万元至3,447.33万元。然而,在股票上市交易后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实际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大幅低于预计数,且公司未及时更新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碧兴科技还存在重大合同披露不及时的问题。2023年10月至11月间,公司与上海恒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四份大额采购合同,每份合同金额达17,775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的61.5%。然而,公司迟至2024年4月30日才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了这些信息。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上交所对碧兴科技及其多位时任高管,包括董事长何愿平、总经理朱缨、董事会秘书潘海瑭、财务总监王进,予以通报批评。
同时,华英证券作为碧兴科技的保荐机构,其指定的首发上市申请项目保荐代表人李季秀、李立坤也因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而受到监管警示。上交所指出,两位保荐人未充分核查碧兴科技业绩预计与实际财务数据的偏差情况,未及时报告并督促发行人更新申请文件。
此次罚单是上交所时隔近3个月后,再次对发行人和相关保荐人开出的处罚,凸显了监管层对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的强化。今年以来,无论是上市项目还是仍在IPO阶段的公司,监管层对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的罚单频率均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