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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QOO自带线充电宝预售开启;二手车实表疑云,车主获三倍赔?

   时间:2024-10-15 17:35:15 来源:ITBEAR作者:钟景轩编辑:瑞雪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ITBEAR】iQOO宣布其自带线充电宝将于今晚9点开始预售,并于10月20日10点正式发售。此次推出的充电宝有两个版本,分别是22.5W和45W,售价依次为149元和199元。该充电宝采用高能量密度电芯,容量达到20000mAh,支持双向疾速快充,能满足日常多次充电需求,适用于手机、平板等电子设备,且可携带上飞机。

这款充电宝的电芯为稳定的锂离子聚合物,外壳采用耐热性更强的高阻燃材料,并已通过多项国家权威移动电源安全检测,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它还配备了13项安全保护,并通过了中国赛宝实验室可靠性测试认证及移动电源“新国标”28项检测项目,使用更为安全。

iQOO自带线充电宝还配备了一条25cm长的编织快充线,提供黄、黑两种配色选择,并设计有卡扣环,支持FlashCharge、PD3.0、PPS、QC2.0等多种快充协议,可同时为三台设备充电。值得注意的是,这款充电宝还拥有小电流充电模式,特别适用于为TWS耳机、智能手表、手环以及电动牙刷等小电流产品充电。

然而,在购买二手车时,消费者则需格外小心。近期,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二手车经营主体未披露车辆重要信息所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张先生于2021年11月在某汽车贸易商行花费1.8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车,交付时该车里程表显示行驶里程为70000多公里。但在交付后半个月内,该车便发生各种故障。2022年1月,该车因行驶故障发生交通事故,张先生联系第一任车主后得知,该车实际里程已超过200000公里。

经过专业机构鉴定,确认该车实际里程数为215528公里,为调表车。张先生认为该汽车贸易商行在二手车里程数上存在故意欺骗行为,应按所支付的购车款的三倍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商行未向张先生披露车辆重大信息,导致其产生错误认识并订立买卖合同,存在明显过错,构成欺诈。

法院指出,二手车的交易具有较强的信息不对称性,作为二手车经营主体,有义务和能力了解车辆基本性能、里程数等信息,并向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车辆安全性能或对车辆价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要信息。这是确保二手车交易透明度和公正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重要途径。因未履行这一义务导致消费者产生错误认识并订立买卖合同的,构成欺诈,应承担惩罚性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在销售商品中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请求撤销相关交易行为、返还商品,经营者应当返还价款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三倍的价款、赔偿消费者的其他合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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