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吉林省商务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工作的补充通知》,对《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实施方案》中的“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由原先的三档补贴提升至四档。具体补贴政策如下: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的,根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价格低于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4000元;价格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之间的,每辆补贴6000元;价格在10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8000元;价格1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高达13000元。
对于新购车辆为传统燃油乘用车的补贴政策也有所调整:价格低于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3000元;价格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5000元;价格在10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7000元;价格1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1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此次补贴政策的调整,无疑将进一步推动吉林省的汽车置换更新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和传统燃油汽车的消费,为汽车市场的繁荣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吉林省商务厅的这一举措,旨在通过提高补贴标准,鼓励更多的消费者参与到汽车置换更新中来,从而推动汽车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