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吉林省商务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工作的补充通知》,对《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实施方案》中的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从原本的三档补贴升级为四档补贴。
根据新规定,若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将根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金额进行分档。价格低于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4000元;价格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之间的,每辆补贴6000元;价格在10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之间的,每辆补贴8000元;价格1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则高达13000元。
对于新购车辆为传统燃油乘用车的消费者,补贴标准同样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金额进行分档。价格低于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3000元;价格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之间的,每辆补贴5000元;价格在10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之间的,每辆补贴7000元;价格1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则为11000元。
除了补贴标准的调整外,《实施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